为建立我市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2010】1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采集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冀财会【2010】44号)和邢台市财政局《关于采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邢市财会【2010】21号)要求,为方便会计从业人员准确快捷的办理基本信息采集确认,我们整理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须知》,请会计从业人员认真阅看,并相互转告。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工作,为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奠定基础。
一、 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范围
在邢台市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由本人亲自办理信息采集确认相关事宜。信息确认地点在中共邢台市委党校(中华路900号,联系电话:5237616、5237626);
在各县(市)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到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办理信息采集确认相关事宜。
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内容和方式
为更好地和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中所列信息准确完整填报。
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会计人员登陆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kjxx.cn)。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用A4纸单面打印后,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按照程序和要求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
三、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时间安排
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直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确认时间:2011年1月16日至3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其中,3月23日至26日暂停(全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四、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提供的资料
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6、会计从业人员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每年参加24小时的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或记录。
五、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程序及要求
会计从业人员持上述资料原件(本《须知》第四款所列),先到到211房间,进行核实信息。所携带资料齐全且审核通过后,到206房间,进行信息确认;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者,在第四号机位办理信息确认。
为建立我市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2010】1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采集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冀财会【2010】44号)和邢台市财政局《关于采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邢市财会【2010】21号)要求,为方便会计从业人员准确快捷的办理基本信息采集确认,我们整理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须知》,请会计从业人员认真阅看,并相互转告。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工作,为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奠定基础。
一、 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范围
在邢台市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由本人亲自办理信息采集确认相关事宜。信息确认地点在中共邢台市委党校(中华路900号,联系电话:5237616、5237626);
在各县(市)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到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办理信息采集确认相关事宜。
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内容和方式
为更好地和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中所列信息准确完整填报。
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会计人员登陆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kjxx.cn)。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用A4纸单面打印后,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按照程序和要求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
三、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时间安排
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直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确认时间:2011年1月16日至3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其中,3月23日至26日暂停(全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四、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提供的资料
1、《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6、会计从业人员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每年参加24小时的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或记录。
五、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程序及要求
会计从业人员持上述资料原件(本《须知》第四款所列),先到到211房间,进行核实信息。所携带资料齐全且审核通过后,到206房间,进行信息确认;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者,在第四号机位办理信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