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础数据信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和换证方法、步骤
(一)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
1、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工作统一在我省新开发的“安徽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的组织策划和指导监督,同时负责持有“阜阳市财政局”签发证书的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各县(区、市)财政局负责所属地区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2、信息采集及换证范围:持有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在岗人员和非在岗人员。
3、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 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之后对没有换证仍持旧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的档案信息,“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将不予保留。
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安徽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信息,进行网上办理个人信息更新和证书更换申请。并持相关资料到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二)信息采集及换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有工作单位者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5、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材料(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三)、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采用持证人自行前往审核和单位统一组织预约审核两种方式
1、持证人自行前往审核换证的,可于2011年1月1日至 2012年6月30日期间(节假日不受理),持相关资料自行前往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2、单位统一组织审核的,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内会计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及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初审,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约定时间进行集中审核换证。考虑到此次换证工作量大,对会计人员较多的单位统一办理前实行电话预约,集中办理。
(四)、证书发放工作结束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由各发证机关收回销毁。
二、几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及证书换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区、市)财政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人力、物力,确保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的上报。
2、按照财政部要求,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在管理系统和纸质证书上同时变更。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不变,内芯项目除档案号外其余内容不变。
3、换发证书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形成纸质档案留存备查。
4、换证期间对参加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证书申请与信息采集工作一并完成,财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进行期间,对未办理信息更新的会计从业人员,停止办理如信息、跨单位调转等相关事宜。
6、换证期间对于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各县(区、市)财政部门先进行信息采集,暂不换证。同时按照《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补办继续教育登记。各培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借补办继续教育之机乱收费,不得只收费不培训。2012年6月30日前仍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将不予换发新证,其档案信息也将不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保留。
7、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各县(区、市)财政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该类人员信息整理、审核工作。信息采集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该证书发放地财政部门负责对该类信息录入及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市财政局统一完成审核、确认,同时将审核材料的复印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此项工作在2011年6月30日前结束。
8、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审批时限。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证书换发不收取费用。对已在网上完成申报的会计人员报送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审核,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证书;对上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需要补齐的具体材料。财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换证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2011年上线运行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既面向社会开放也将逐步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系统相衔接。今后凡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在系统内将无法查找本人信息,也将影响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相关事宜。
10、由于此次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财政局将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及市财政局会计科受理审核和换证申请。各县(区、市)受理地点见附表。
联系人及电话:
市财政局会计科 王玉珍 曹阳 0558-2278998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王玉清 0558-2170831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
阜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办理机关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序号 | 办理机关 | 电 话 |
1 | 阜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 0558-2278998 |
2 | 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 0558-2170831 |
3 | 颍州区财政局会计股 | 0558-2606061 |
4 | 颍泉区财政局会计股 | 0558-2618519 |
5 | 颍东区财政局会计股 | 0558-2322104 |
6 | 临泉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6583690 |
7 | 太和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8611229 |
8 | 阜南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6716016 |
9 | 颍上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4453485 |
10 | 界首市财政局会计股 | 0558-4812358 |
各县(区、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础数据信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和换证方法、步骤
(一)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
1、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工作统一在我省新开发的“安徽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的组织策划和指导监督,同时负责持有“阜阳市财政局”签发证书的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各县(区、市)财政局负责所属地区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2、信息采集及换证范围:持有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在岗人员和非在岗人员。
3、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 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之后对没有换证仍持旧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的档案信息,“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将不予保留。
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安徽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信息,进行网上办理个人信息更新和证书更换申请。并持相关资料到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二)信息采集及换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有工作单位者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5、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材料(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三)、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采用持证人自行前往审核和单位统一组织预约审核两种方式
1、持证人自行前往审核换证的,可于2011年1月1日至 2012年6月30日期间(节假日不受理),持相关资料自行前往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2、单位统一组织审核的,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内会计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及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初审,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约定时间进行集中审核换证。考虑到此次换证工作量大,对会计人员较多的单位统一办理前实行电话预约,集中办理。
(四)、证书发放工作结束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由各发证机关收回销毁。
二、几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及证书换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区、市)财政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人力、物力,确保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的上报。
2、按照财政部要求,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在管理系统和纸质证书上同时变更。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不变,内芯项目除档案号外其余内容不变。
3、换发证书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形成纸质档案留存备查。
4、换证期间对参加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证书申请与信息采集工作一并完成,财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进行期间,对未办理信息更新的会计从业人员,停止办理如信息、跨单位调转等相关事宜。
6、换证期间对于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各县(区、市)财政部门先进行信息采集,暂不换证。同时按照《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补办继续教育登记。各培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借补办继续教育之机乱收费,不得只收费不培训。2012年6月30日前仍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将不予换发新证,其档案信息也将不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保留。
7、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各县(区、市)财政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该类人员信息整理、审核工作。信息采集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该证书发放地财政部门负责对该类信息录入及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市财政局统一完成审核、确认,同时将审核材料的复印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此项工作在2011年6月30日前结束。
8、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审批时限。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证书换发不收取费用。对已在网上完成申报的会计人员报送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审核,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证书;对上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需要补齐的具体材料。财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换证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2011年上线运行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既面向社会开放也将逐步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系统相衔接。今后凡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在系统内将无法查找本人信息,也将影响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相关事宜。
10、由于此次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财政局将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及市财政局会计科受理审核和换证申请。各县(区、市)受理地点见附表。
联系人及电话:
市财政局会计科 王玉珍 曹阳 0558-2278998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王玉清 0558-2170831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
阜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办理机关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序号 | 办理机关 | 电 话 |
1 | 阜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 0558-2278998 |
2 | 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 0558-2170831 |
3 | 颍州区财政局会计股 | 0558-2606061 |
4 | 颍泉区财政局会计股 | 0558-2618519 |
5 | 颍东区财政局会计股 | 0558-2322104 |
6 | 临泉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6583690 |
7 | 太和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8611229 |
8 | 阜南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6716016 |
9 | 颍上县财政局会计股 | 0558-4453485 |
10 | 界首市财政局会计股 | 0558-481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