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关于自治区直属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的公告
一、审核范围
持有自治区财政厅颁发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纳入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通过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服务大厅,网上填报“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提交成功并将该表打印出来。
二、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至31日(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11点、下午3-5点为审核时间。
三、审核内容
1.网上完成信息填报并将“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打印出来。登陆网址:http://58.18.174.97/acms,先点击“会计从业管理菜单”,然后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提供“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的各种证书和证件原件以及证明,诸如: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注册评估师证等;
3.完成2006、2007、2008、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可以是证书上的盖章或其他证明。通过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的不需要证明;
4.获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人员荣誉证书以及会计人员奖励的证明或受过处罚的证明。
四、信息采集的审核地点
1.自治区级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统一到主管部门财务机构进行审核。由主管部门于3月底以前将信息采集表和在岗注册人员名单(电子版和两份纸质表)统一报送至财政厅。地址:呼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610房间、614房间,联系电话:0471-4192059、4192451。
2.自治区直属院校学生:以“在校学生”申领从业资格证书的信息审核由以下各直属院校进行。直属院校于3月底以前将信息表统一报送至内蒙古会计学会,地点:呼市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471-4924802。
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联系电话:0471-3661362,联系人:宋老师;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电话:0471-4309852,联系人:石老师;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电话:0471-4992908,联系人:张老师;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电话:0471-6577061,联系人:刘老师;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会计系,电话:0471-5279775,联系人:李老师;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0471-2658443,联系人:邢老师;
内蒙古经贸外语学院职教处,电话:0471-3337016,联系人:刘老师;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0471-2692107:联系人:张老师。
通过以上院校申领证书并毕业离校,在此前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人员,其信息仍由该院统一审核,待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请办理调出手续。
3.社会零散人员:非自治区直属院校学生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零散人员信息由内蒙古会计学会进行审核。地点:呼市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471-4924802,邮政编码:010020。
属于自治区直属会计人员,现在在外地工作,但没有办理调转的的持证人员,先到网上填报并成功提交信息,将其信息采集表连同本人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于3月底以前快递至内蒙古会计学会参加审核。待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之后,再办理从业资格调出手续。
五、其他相关问题
1.信息采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完成,未能按时将信息采集表提交审核,导致其信息不能进入最后数据库的,后果自负。
2.不能正常进入信息采集的人员,可能为以下原因:
(1)密码错误。请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找回密码时的邮箱必须与预留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的邮箱一致才能找回密码。确实找不回密码的人员请联系财政厅会计处重置密码。联系电话:0471-4192059;
(2)身份证号错误。所持的二代身份证号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所记载的不一致或之前办理过从业证调转手续后原发证机关与现会计从业证管理机关中均有本人的从业信息,从而导致管理系统重复无法正常识别,要求本人对此进行检查核对后将其新旧相关信息提交给证书签发机关核实解决。联系电话:0471-4192059。
内蒙古财政厅关于自治区直属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的公告
一、审核范围
持有自治区财政厅颁发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纳入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通过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服务大厅,网上填报“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提交成功并将该表打印出来。
二、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至31日(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11点、下午3-5点为审核时间。
三、审核内容
1.网上完成信息填报并将“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打印出来。登陆网址:http://58.18.174.97/acms,先点击“会计从业管理菜单”,然后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提供“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的各种证书和证件原件以及证明,诸如: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注册评估师证等;
3.完成2006、2007、2008、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可以是证书上的盖章或其他证明。通过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的不需要证明;
4.获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人员荣誉证书以及会计人员奖励的证明或受过处罚的证明。
四、信息采集的审核地点
1.自治区级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统一到主管部门财务机构进行审核。由主管部门于3月底以前将信息采集表和在岗注册人员名单(电子版和两份纸质表)统一报送至财政厅。地址:呼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610房间、614房间,联系电话:0471-4192059、4192451。
2.自治区直属院校学生:以“在校学生”申领从业资格证书的信息审核由以下各直属院校进行。直属院校于3月底以前将信息表统一报送至内蒙古会计学会,地点:呼市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471-4924802。
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联系电话:0471-3661362,联系人:宋老师;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电话:0471-4309852,联系人:石老师;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电话:0471-4992908,联系人:张老师;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电话:0471-6577061,联系人:刘老师;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会计系,电话:0471-5279775,联系人:李老师;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0471-2658443,联系人:邢老师;
内蒙古经贸外语学院职教处,电话:0471-3337016,联系人:刘老师;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0471-2692107:联系人:张老师。
通过以上院校申领证书并毕业离校,在此前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人员,其信息仍由该院统一审核,待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请办理调出手续。
3.社会零散人员:非自治区直属院校学生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零散人员信息由内蒙古会计学会进行审核。地点:呼市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471-4924802,邮政编码:010020。
属于自治区直属会计人员,现在在外地工作,但没有办理调转的的持证人员,先到网上填报并成功提交信息,将其信息采集表连同本人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于3月底以前快递至内蒙古会计学会参加审核。待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之后,再办理从业资格调出手续。
五、其他相关问题
1.信息采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完成,未能按时将信息采集表提交审核,导致其信息不能进入最后数据库的,后果自负。
2.不能正常进入信息采集的人员,可能为以下原因:
(1)密码错误。请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找回密码时的邮箱必须与预留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的邮箱一致才能找回密码。确实找不回密码的人员请联系财政厅会计处重置密码。联系电话:0471-4192059;
(2)身份证号错误。所持的二代身份证号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所记载的不一致或之前办理过从业证调转手续后原发证机关与现会计从业证管理机关中均有本人的从业信息,从而导致管理系统重复无法正常识别,要求本人对此进行检查核对后将其新旧相关信息提交给证书签发机关核实解决。联系电话:0471-419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