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会办[2010]18号)要求,及湖南省财政厅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科学的会计人员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采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单位会计机构应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精心部署,广泛宣传,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各会计从业人员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的基本信息采集。
二、采集方式
第一步:登录“长株潭会计网:http://www.cztkjw.com”,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
第二步:会计从业执证人员上网查看、修改本人信息。除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正常升位可以自行修改)、学历、会计职称等信息须持证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发证机关更改外,其他相关信息可以按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各县(市)会计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市本级 |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会计服务窗口(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 | 0731-28680848 |
株洲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学堂路10号) | 0731-27614402 |
醴陵市 | 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市江源路16号) | 0731-23281280 |
攸 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攸洲大道移动公司对面) | 0731-24256875 |
茶陵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城关镇炎帝中路) | 0731-25237651 |
炎陵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霞阳坎坪路) | 0731-26222684 |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前为统一采集信息时间。为确保采集信息期间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我省自2010年10月20日开始采集信息之日起2010年12月31日期间暂停会计人员跨单位的调转工作。此前已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信息采集是财政部部署的全国性工作。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也为将来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预留空间,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是会计从业人员的重要信息档案,关系到各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查询、调转、职称考评查询、评定等,请广大会计人员按时按要求完成。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会办[2010]18号)要求,及湖南省财政厅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科学的会计人员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采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单位会计机构应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精心部署,广泛宣传,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各会计从业人员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的基本信息采集。
二、采集方式
第一步:登录“长株潭会计网:http://www.cztkjw.com”,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
第二步:会计从业执证人员上网查看、修改本人信息。除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正常升位可以自行修改)、学历、会计职称等信息须持证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发证机关更改外,其他相关信息可以按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各县(市)会计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市本级 |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会计服务窗口(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 | 0731-28680848 |
株洲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学堂路10号) | 0731-27614402 |
醴陵市 | 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市江源路16号) | 0731-23281280 |
攸 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攸洲大道移动公司对面) | 0731-24256875 |
茶陵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城关镇炎帝中路) | 0731-25237651 |
炎陵县 |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地址:霞阳坎坪路) | 0731-26222684 |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前为统一采集信息时间。为确保采集信息期间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我省自2010年10月20日开始采集信息之日起2010年12月31日期间暂停会计人员跨单位的调转工作。此前已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信息采集是财政部部署的全国性工作。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也为将来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预留空间,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是会计从业人员的重要信息档案,关系到各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查询、调转、职称考评查询、评定等,请广大会计人员按时按要求完成。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