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未更换新版证书的会计人员,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持相关资料前来市财税大厦十楼会计管理科办理换证事宜,逾期不办理者责任自负,请相互转告。
市会考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
申请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流程
1、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请登录“陕西会计”网站(网址http://snkj.sf.gov.cn)申请办理新版会计证书。
注意:出现下列事项时,请进行以下操作:
(1)登录后请输入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身份证号码,当提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不存在时,请进入“陕西会计”网站首页“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查询”新档案号码。
(2)当输入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身份证号码提示“对不起,您未通过2006年年检查登记,暂时不能申请换证,请到相关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登记”时,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前往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2、进行证书注册登记。
3、信息有变动时,可进行基本信息变更。
4、根据本人2007-2009年所接受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继续教育登记(若此期间无继续教育纪录,请及时参加市县(区)正在进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照片采集。
6、打印证书申请表。
7、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采取单位集中办理的方法。由所在单位集中汇总后(汇总表附后)统一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
(2)申请人员的“旧版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
对未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持证人员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
(2)“旧版证书”原件;
(3)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
8、办理地点:财税大厦十楼会计管理科
电话:0919-3281635
凡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未更换新版证书的会计人员,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持相关资料前来市财税大厦十楼会计管理科办理换证事宜,逾期不办理者责任自负,请相互转告。
市会考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
申请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流程
1、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请登录“陕西会计”网站(网址http://snkj.sf.gov.cn)申请办理新版会计证书。
注意:出现下列事项时,请进行以下操作:
(1)登录后请输入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身份证号码,当提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不存在时,请进入“陕西会计”网站首页“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查询”新档案号码。
(2)当输入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身份证号码提示“对不起,您未通过2006年年检查登记,暂时不能申请换证,请到相关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登记”时,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前往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2、进行证书注册登记。
3、信息有变动时,可进行基本信息变更。
4、根据本人2007-2009年所接受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继续教育登记(若此期间无继续教育纪录,请及时参加市县(区)正在进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照片采集。
6、打印证书申请表。
7、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采取单位集中办理的方法。由所在单位集中汇总后(汇总表附后)统一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
(2)申请人员的“旧版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
对未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持证人员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
(2)“旧版证书”原件;
(3)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
8、办理地点:财税大厦十楼会计管理科
电话:0919-328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