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甘财会〔2010〕27号)精神,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实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并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截止2011年第一季度,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5998个,完成任务的24%,工作量还很大。究其进度缓慢的原因:一是新会计证打印不出来,造成积压;二是会计从业持证人员对换证工作不予重视,迟迟不办理换证审批手续;三是由于部分会计人员没有完成培训学习,才购买“学习卡”进行补学,导致会计证换证工作进度缓慢。
针对兰州市会计人员数量多,换证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会计证》打印不出来的实际情况,经过请示省财政厅,省厅同意适当延长换证日期至2011年6月底。这就要求没有换证地的会计人员,从速、就近到当地的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为了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办理换证审批手续,特告知广大会计人员,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只负责接待单位集体和正在兰州上学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会计证的换证审核,其他会计人员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
各单位的持证人员应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份,交一寸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同底);同时,持证人员所在单位报《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统计表》一份。
对省内、外已经调出,还未办理调入手续的,由调入地进行查询审核,进行信息采集,换发证书。对已完成2010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在继续教育记录页打印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同时,加盖证书专用章,旧证书统一收回。采集的信息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按照财政部〔2010〕18号文件的要求,在证书换发期间,暂停办理外省调转事项,待2011年6月30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上报结束后,7月开始办理调转业务。持有省财政厅发放的会计证,请按要求到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证书换发。
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2011年4月7日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甘财会〔2010〕27号)精神,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实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并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截止2011年第一季度,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5998个,完成任务的24%,工作量还很大。究其进度缓慢的原因:一是新会计证打印不出来,造成积压;二是会计从业持证人员对换证工作不予重视,迟迟不办理换证审批手续;三是由于部分会计人员没有完成培训学习,才购买“学习卡”进行补学,导致会计证换证工作进度缓慢。
针对兰州市会计人员数量多,换证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会计证》打印不出来的实际情况,经过请示省财政厅,省厅同意适当延长换证日期至2011年6月底。这就要求没有换证地的会计人员,从速、就近到当地的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为了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办理换证审批手续,特告知广大会计人员,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只负责接待单位集体和正在兰州上学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会计证的换证审核,其他会计人员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
各单位的持证人员应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份,交一寸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同底);同时,持证人员所在单位报《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统计表》一份。
对省内、外已经调出,还未办理调入手续的,由调入地进行查询审核,进行信息采集,换发证书。对已完成2010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在继续教育记录页打印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同时,加盖证书专用章,旧证书统一收回。采集的信息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按照财政部〔2010〕18号文件的要求,在证书换发期间,暂停办理外省调转事项,待2011年6月30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上报结束后,7月开始办理调转业务。持有省财政厅发放的会计证,请按要求到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证书换发。
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