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4月1日至7月31日,吴江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切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为: 4月,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安装培训和基准信息上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开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各镇(区)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7月,由市局集中上报采集信息,并完成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吴财会字〔2011〕68号
各镇财政分局(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汾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苏财会[2011]14号)精神,我市决定将于2011年4月10日至6月30日正式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信息采集工作是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建设信息数据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实施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提,对实现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效率、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意义重大。鉴于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广大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镇(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通过网络、报刊、公告等多种媒介,大力做好信息采集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会计人员知道并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基本信息的维护与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内容及省厅拟定的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标准,由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完整填报。
为切实提高信息采集工作效率,省厅专门设计开发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内含现有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及其单位基本信息),该系统以各地市为单位,安装在外网服务器上。信息采集时,由会计人员登陆网站对其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信息进行修改维护后,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
2011年3月31日为信息基准日。为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4月1日至7月31日,我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切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为: 4月,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安装培训和基准信息上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开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各镇(区)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7月,由市局集中上报采集信息,并完成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四、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档案号
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财政部要求,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惟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为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在全省会计管理系统中引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信息的惟一档案号。更改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和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工作,结合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
五、注意事项
对截止2011年3月31日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出但尚未办理调入的会计人员,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待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再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采集与调入手续。
对以前年度(2005年以后)考试合格人员截止2011年3月31日尚未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苏州市财政局集中上报省财政厅统一处理。
为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要求,我市将于3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停办所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事项。
因此,为保证新系统中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正确、完整,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务必于4月10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在充分了解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步骤、方法的前题下,按规定要求准时参加信息采集,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和完整。
希望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圆满完成此次信息采集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内容摘要:为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4月1日至7月31日,吴江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切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为: 4月,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安装培训和基准信息上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开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各镇(区)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7月,由市局集中上报采集信息,并完成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吴财会字〔2011〕68号
各镇财政分局(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汾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苏财会[2011]14号)精神,我市决定将于2011年4月10日至6月30日正式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信息采集工作是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建设信息数据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实施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提,对实现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效率、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意义重大。鉴于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广大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镇(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通过网络、报刊、公告等多种媒介,大力做好信息采集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会计人员知道并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基本信息的维护与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内容及省厅拟定的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标准,由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完整填报。
为切实提高信息采集工作效率,省厅专门设计开发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内含现有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及其单位基本信息),该系统以各地市为单位,安装在外网服务器上。信息采集时,由会计人员登陆网站对其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信息进行修改维护后,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
2011年3月31日为信息基准日。为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4月1日至7月31日,我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切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为: 4月,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安装培训和基准信息上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开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各镇(区)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7月,由市局集中上报采集信息,并完成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四、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档案号
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财政部要求,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惟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为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在全省会计管理系统中引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信息的惟一档案号。更改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和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工作,结合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
五、注意事项
对截止2011年3月31日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出但尚未办理调入的会计人员,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待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再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采集与调入手续。
对以前年度(2005年以后)考试合格人员截止2011年3月31日尚未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苏州市财政局集中上报省财政厅统一处理。
为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要求,我市将于3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停办所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事项。
因此,为保证新系统中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正确、完整,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务必于4月10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在充分了解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步骤、方法的前题下,按规定要求准时参加信息采集,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和完整。
希望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圆满完成此次信息采集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