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与审核确认须知
会计人员需要对本人基本信息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两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陆扬州财政网图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http://218.91.45.242:7001),填写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与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一致),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界面。
二、会计人员需要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显示的内容(2011年3月31日基准信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本项仅可以对政治面貌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其他栏目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修改姓名的还须携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修改确认。
2.学历:填写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中专(含)以上的须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3.专业技术资格:检查修改相关信息内容,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单位的,请输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无单位人员、有单位但不在岗人员不填写单位信息,但须填写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原则上为本人的手机号码。
5.其他:如具有相关资格,须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三、所有会计人员网上信息修改填报完成后,均须使用采集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名,有单位的还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会计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四、会计人员较多的系统单位,可与相关审核点提前预约,集中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特别说明:会计人员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均须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与审核确认须知
会计人员需要对本人基本信息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两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陆扬州财政网图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http://218.91.45.242:7001),填写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与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一致),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界面。
二、会计人员需要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显示的内容(2011年3月31日基准信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本项仅可以对政治面貌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其他栏目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修改姓名的还须携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修改确认。
2.学历:填写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中专(含)以上的须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3.专业技术资格:检查修改相关信息内容,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单位的,请输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无单位人员、有单位但不在岗人员不填写单位信息,但须填写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原则上为本人的手机号码。
5.其他:如具有相关资格,须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三、所有会计人员网上信息修改填报完成后,均须使用采集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名,有单位的还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会计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四、会计人员较多的系统单位,可与相关审核点提前预约,集中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特别说明:会计人员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均须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