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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40-58次加考通知

2011-05-25 09:56  来源: 沈阳市财政局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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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辽宁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40-58次加考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24日,此次增加考试场次,现场报名时间从2011年5月27日起,先到先得,额满为止。(辽宁省信息中心每场考试座位100人,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每场考试座位65人)

关于增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场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0次—58次加考)

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应考考生:

  现将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第40次—58次加考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时间及科目(第40次-58次加考)

  考试地点: 辽宁省信息中心(沈阳市市府大路187号)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3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3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4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4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5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5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6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6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7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7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考试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8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9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19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20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21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22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23日(下午)13:00—14:30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6月24日(上午)08:30—10: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5—11:35 会计基础

  11:40—12:4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二、报名条件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沈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执行属地化管理,属地化管理具体要求:

  (1)沈阳户口的应考人员,需提供住址为沈阳市的身份证原件。

  (2)在沈阳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3)在沈阳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养老保险清单。

  3、报考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之内,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有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的,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5、收费标准:每科50元。

  6、申请人在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接受考试资格核查,并交纳报名费。

  7、 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8、请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需要考生自备U盘提供电子档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二寸大小。

  9、因违反《会计法》,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要件

  (一)办理时间

  此次增加考试场次,现场报名时间从2011年5月27日起,先到先得,额满为止。(辽宁省信息中心每场考试座位100人,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每场考试座位65人)

  (二)办理要件和地点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缴费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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