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东莞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财函〔2011〕635号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教育局、市各大中专院校:
为使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进一步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证要求和流程,现就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流程说明如下:
一、我市在校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办法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粤财会〔2005〕6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且获得全科或单科(符合免试条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可直接凭我市有效的学生证,向就读院校所在镇街的财政分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可持东莞市户籍的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财政分局办理申请。
二、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先行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59.36.14.50:8080/dgcms/)选择“从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打印《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后向就读院校所在镇街的财政分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从业资格证书须提供以下五项资料
(一)填写完整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张;
(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凭学生证申请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的全科或单科(符合免试条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四)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自毕业之日起截至申请之日止2年内(含2年)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两张(贴于申请表上);
四、在校生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时,如未能提供有效的学生证件,可按我市一般人员的办证管理规定申请证书。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办证、调转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769-22831155。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明确东莞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财函〔2011〕635号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教育局、市各大中专院校:
为使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进一步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证要求和流程,现就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流程说明如下:
一、我市在校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办法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粤财会〔2005〕6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且获得全科或单科(符合免试条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可直接凭我市有效的学生证,向就读院校所在镇街的财政分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可持东莞市户籍的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财政分局办理申请。
二、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先行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59.36.14.50:8080/dgcms/)选择“从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打印《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后向就读院校所在镇街的财政分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从业资格证书须提供以下五项资料
(一)填写完整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张;
(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凭学生证申请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的全科或单科(符合免试条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四)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自毕业之日起截至申请之日止2年内(含2年)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两张(贴于申请表上);
四、在校生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时,如未能提供有效的学生证件,可按我市一般人员的办证管理规定申请证书。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办证、调转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769-22831155。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