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财会〔2010〕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组织。无纸化考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会计法》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确保考试的方法、程序、结果合法。
(二)统一规范。无纸化考试严格按省财政厅统一题库、统一系统、统一推进、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原则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严格管理。针对无纸化的特点,立足服务考生、方便考生,制定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统筹安排考务工作流程,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无纸化考试过程的平稳、安全。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无纸化考试不定期举行,原则每季度为一考试周期。考试报名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后两个月为考试时间,具体以汕头市财政局公告为准。每个工作日原则上安排两场,上午一场、下午一场,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双科连考,总时长为180分钟。
(二)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有关规定,无纸化考试每科收取考试费65元。
(四)考试教材: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印、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教材应自愿购买,不得强行推销。
(五)考试管理。无纸化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以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属地,无工作单位的以户口或住所(学习)所在地为属地。
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受理市直考生和无考试组织权限的区(县)考生报考;有考试组织权限的区(县)财政局(会计股)直接受理属地考生报考。
(六)无纸化考试的成绩由考试系统当场显示,并在考试系统自动保存,考试结束后,由各考场统一回收,集中报市财政局(会计科)核查。
(七)考试合格者,由组织考试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颁发考试合格证明。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处理考试事务的场所。考场保持安全、安静、光线充足并有空调设备。考场内除考试必备物品外,不得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或字迹。
各考场的监管严格按照《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试行)》(附件2)、《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监管守则(试行)》(附件3)进行组织,配备监考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和巡考人员,负责监督考风考纪和考务工作实施。对考试发生的违规行为及突发事件分别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附件4)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情况(附表1、2、3、4)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工作保障
(一)实行无纸化考试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确保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
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全市无纸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制定实施方案;按考试统一规定,统筹部署考场和考试系统建设、实施、维护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制定规范工作流程,审核考试计划,负责考试题库的管理、发放和成绩收集。
有考试组织权限的区(县)财政局(会计股)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区无纸化考试计划,精心组织考试报名、确认、考试及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无纸化考试所需经费,按照以考养考、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考试费中解决。
(三)考试场地以建设自有计算机考试基地为主,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适当利用社会资源部署计算机考场。
(四)有条件的会计管理机构,应配置无纸化考试专机专人负责考试计划编制及试卷发放的管理,加强考试考务监管工作。
(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
附表:
1、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出考情况统计表;(略)
2、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 (略)
3、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情况表; (略)
4、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略)
5、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信息修正表。(略)
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财会〔2010〕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组织。无纸化考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会计法》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确保考试的方法、程序、结果合法。
(二)统一规范。无纸化考试严格按省财政厅统一题库、统一系统、统一推进、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原则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严格管理。针对无纸化的特点,立足服务考生、方便考生,制定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统筹安排考务工作流程,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无纸化考试过程的平稳、安全。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无纸化考试不定期举行,原则每季度为一考试周期。考试报名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后两个月为考试时间,具体以汕头市财政局公告为准。每个工作日原则上安排两场,上午一场、下午一场,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双科连考,总时长为180分钟。
(二)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有关规定,无纸化考试每科收取考试费65元。
(四)考试教材: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印、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教材应自愿购买,不得强行推销。
(五)考试管理。无纸化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以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属地,无工作单位的以户口或住所(学习)所在地为属地。
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受理市直考生和无考试组织权限的区(县)考生报考;有考试组织权限的区(县)财政局(会计股)直接受理属地考生报考。
(六)无纸化考试的成绩由考试系统当场显示,并在考试系统自动保存,考试结束后,由各考场统一回收,集中报市财政局(会计科)核查。
(七)考试合格者,由组织考试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颁发考试合格证明。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处理考试事务的场所。考场保持安全、安静、光线充足并有空调设备。考场内除考试必备物品外,不得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或字迹。
各考场的监管严格按照《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试行)》(附件2)、《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监管守则(试行)》(附件3)进行组织,配备监考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和巡考人员,负责监督考风考纪和考务工作实施。对考试发生的违规行为及突发事件分别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附件4)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情况(附表1、2、3、4)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工作保障
(一)实行无纸化考试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确保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
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全市无纸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制定实施方案;按考试统一规定,统筹部署考场和考试系统建设、实施、维护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制定规范工作流程,审核考试计划,负责考试题库的管理、发放和成绩收集。
有考试组织权限的区(县)财政局(会计股)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区无纸化考试计划,精心组织考试报名、确认、考试及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无纸化考试所需经费,按照以考养考、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考试费中解决。
(三)考试场地以建设自有计算机考试基地为主,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适当利用社会资源部署计算机考场。
(四)有条件的会计管理机构,应配置无纸化考试专机专人负责考试计划编制及试卷发放的管理,加强考试考务监管工作。
(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
附表:
1、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出考情况统计表;(略)
2、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 (略)
3、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情况表; (略)
4、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略)
5、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信息修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