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7月6日后(节假日休息)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今年起实行网上申领形式,具体流程附后,请认真阅读申领步骤)。
其中:
市直、区直各单位(含市属大中专院校)考试合格人员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号财政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8665202,地址:河西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可乘6路、168路、302路、903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网上申领填信息时行政区划请选长沙市市本级)
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含部属、省属大中专院校)考试合格人员到省财政厅政务楼二楼大厅会计处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165293,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湖南省财政厅政务楼二楼大厅,可乘108路、124路、130路、143路、908路东线公交车到“义茶亭”站下 。(网上申领填信息时行政区划请选省直)
四县(市)各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注:
1、请考试通过且发现姓名或身份证号有错误的考生务必于7月7-15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河西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5楼0573房办理更正手续。
2、在申领信息填写时所属地行政区划请根据单位所在地和所属行政区域选择(关于所属行政区域的选择:根据盖章单位性质填写,省直属单位、学校、中央在湘单位、省工商局登记单位请选择“湖南省省直”, 市直单位、学校、市工商局登记单位请选择“长沙市本级”)。
3、学生免试类考生申领时请根据会计从业人员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信息。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1年6月30日
附:网上申领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步骤
1、申领人登录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平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入口附后);
2、申领人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填写完成后打印二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申领人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并签名,然后交由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申领人携带《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通过,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备查。证书申领完成后,由财政部门盖章的《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退回申领人一份,由其自行携带回单位存档。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入口二
2011年4月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7月6日后(节假日休息)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今年起实行网上申领形式,具体流程附后,请认真阅读申领步骤)。
其中:
市直、区直各单位(含市属大中专院校)考试合格人员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号财政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8665202,地址:河西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可乘6路、168路、302路、903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网上申领填信息时行政区划请选长沙市市本级)
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含部属、省属大中专院校)考试合格人员到省财政厅政务楼二楼大厅会计处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165293,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湖南省财政厅政务楼二楼大厅,可乘108路、124路、130路、143路、908路东线公交车到“义茶亭”站下 。(网上申领填信息时行政区划请选省直)
四县(市)各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注:
1、请考试通过且发现姓名或身份证号有错误的考生务必于7月7-15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河西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5楼0573房办理更正手续。
2、在申领信息填写时所属地行政区划请根据单位所在地和所属行政区域选择(关于所属行政区域的选择:根据盖章单位性质填写,省直属单位、学校、中央在湘单位、省工商局登记单位请选择“湖南省省直”, 市直单位、学校、市工商局登记单位请选择“长沙市本级”)。
3、学生免试类考生申领时请根据会计从业人员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信息。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1年6月30日
附:网上申领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步骤
1、申领人登录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平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入口附后);
2、申领人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填写完成后打印二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申领人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并签名,然后交由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申领人携带《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通过,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备查。证书申领完成后,由财政部门盖章的《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退回申领人一份,由其自行携带回单位存档。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入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