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大兴安岭林管局,相关会计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重新开发了从业资格证书区内调转系统,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转流程
1、会计人员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会计从业管理”模块,点击“区内调入调出申请”菜单,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
2、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会计人员提出调转申请的1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通过《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审核,会计人员无须上门办理;
3、会计人员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通过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调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调转章。
二、关于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应在调出地完成当前年度(周期)以及以前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从2010-2011周期开始,是否完成继续教育以《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会计人员电子档案记载为准。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认证审查调出、调入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严禁调出、调入,已经调入但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必须要求补学完成。
三、关于跨省调转
根据财政部要求,跨省调转必须通过《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平台》进行。目前,自治区所有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基础数据正在上报财政部,待上报完毕后,方可启用跨省调转平台。到时,我们将另行公告。
四、关于基础信息变更
会计人员基础信息、档案信息发生变化,待《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开通“档案变更申请”等功能后在网上办理。
会计人员手机号、邮箱等发生变化后,请随时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修改,以便管理机构及时与会计人员取得联系。登陆服务大厅的密码请及时修改并牢记,忘记密码请通过身份证号和邮箱找回。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1年9月1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大兴安岭林管局,相关会计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重新开发了从业资格证书区内调转系统,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转流程
1、会计人员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会计从业管理”模块,点击“区内调入调出申请”菜单,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
2、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会计人员提出调转申请的1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通过《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审核,会计人员无须上门办理;
3、会计人员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通过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调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调转章。
二、关于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应在调出地完成当前年度(周期)以及以前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从2010-2011周期开始,是否完成继续教育以《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会计人员电子档案记载为准。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认证审查调出、调入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严禁调出、调入,已经调入但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必须要求补学完成。
三、关于跨省调转
根据财政部要求,跨省调转必须通过《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平台》进行。目前,自治区所有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基础数据正在上报财政部,待上报完毕后,方可启用跨省调转平台。到时,我们将另行公告。
四、关于基础信息变更
会计人员基础信息、档案信息发生变化,待《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开通“档案变更申请”等功能后在网上办理。
会计人员手机号、邮箱等发生变化后,请随时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修改,以便管理机构及时与会计人员取得联系。登陆服务大厅的密码请及时修改并牢记,忘记密码请通过身份证号和邮箱找回。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