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省内及省际调转公告
于公告发布时间起(之前申请的无效),贵州省全省范围内恢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及省际调转等业务。请仔细阅读公告,参照执行。
一、省际调转
(一)、省外调入贵州省内
1、申请对象:从外省调入到贵州省的会计从业人员。
2、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点击本网站首页栏目“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进入网上申请及相关业务页面。
(2)按步骤完成网上申请,直到打印出受理单即完成网上申请。(注意行政区划的选择:行政区划选择以属地管理原则为准。有工作单位的,行政区划选择工作单位工商执照发证机关对应级别的财政部门,如单位在贵州省工商局注册,行政区划选择‘省本级’,如单位在贵阳市工商局注册,行政区划选择‘贵阳市本级’。没有工作单位的,行政区划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应的财政部门。其他地市州县同理。)
3、现场办理: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办理准迁入审核后,再到所申请行政区划所在财政部门打印证书。(注:不论调入地行政区划选择为何地,均要先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准迁入审核。地址为: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319室)
4、需携带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调出地出具的调出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在网上打印的调入受理单一份(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工商行政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二)、贵州省调出省外
1、申请对象:贵州省内已信息采集换取新证,并想从贵州省内调转至外省的会计从业人员。
2、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点击本网站首页栏目“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省外调出申请”,进入网上申请及相关业务页面。
(2) 按步骤完成网上申请,直到打印出受理单即完成网上申请。
3、现场办理: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发证财政部门办理准迁出审核并盖章。
4、需携带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在网上打印的调出受理单一份(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省内调转
(一)、申请对象 :贵州省内已经信息采集换取新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1)点击本网站首页栏目“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进入网上申请及相关业务页面。
(2)按步骤完成网上申请,直到打印出受理单即完成网上申请。
2、现场办理:先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调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再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调入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3、需要携带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调出地出具的已盖章调出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在网上打印的调转受理单一份(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三、注意事项
1、因2011年3月至9月贵州省开展全省信息采集与换证工作,此期间暂停调转、信息变更等业务。故接受外省调入的调出时间延期至2010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即2010年10月1日调出的,都予以接受;2010年10月1日前调出的,按照财政部规定打回调出地。
2、会计从业人员需完成以往年限各年继续教育,才可办理调转业务。
3.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6892813
财政厅会计处业务咨询电话0851-6892931
贵州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省内及省际调转公告
于公告发布时间起(之前申请的无效),贵州省全省范围内恢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及省际调转等业务。请仔细阅读公告,参照执行。
一、省际调转
(一)、省外调入贵州省内
1、申请对象:从外省调入到贵州省的会计从业人员。
2、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点击本网站首页栏目“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进入网上申请及相关业务页面。
(2)按步骤完成网上申请,直到打印出受理单即完成网上申请。(注意行政区划的选择:行政区划选择以属地管理原则为准。有工作单位的,行政区划选择工作单位工商执照发证机关对应级别的财政部门,如单位在贵州省工商局注册,行政区划选择‘省本级’,如单位在贵阳市工商局注册,行政区划选择‘贵阳市本级’。没有工作单位的,行政区划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应的财政部门。其他地市州县同理。)
3、现场办理: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办理准迁入审核后,再到所申请行政区划所在财政部门打印证书。(注:不论调入地行政区划选择为何地,均要先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准迁入审核。地址为: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319室)
4、需携带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调出地出具的调出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在网上打印的调入受理单一份(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工商行政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二)、贵州省调出省外
1、申请对象:贵州省内已信息采集换取新证,并想从贵州省内调转至外省的会计从业人员。
2、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点击本网站首页栏目“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省外调出申请”,进入网上申请及相关业务页面。
(2) 按步骤完成网上申请,直到打印出受理单即完成网上申请。
3、现场办理: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发证财政部门办理准迁出审核并盖章。
4、需携带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在网上打印的调出受理单一份(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省内调转
(一)、申请对象 :贵州省内已经信息采集换取新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1)点击本网站首页栏目“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进入网上申请及相关业务页面。
(2)按步骤完成网上申请,直到打印出受理单即完成网上申请。
2、现场办理:先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调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再携带受理单及相关资料到调入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3、需要携带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调出地出具的已盖章调出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在网上打印的调转受理单一份(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签名)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三、注意事项
1、因2011年3月至9月贵州省开展全省信息采集与换证工作,此期间暂停调转、信息变更等业务。故接受外省调入的调出时间延期至2010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即2010年10月1日调出的,都予以接受;2010年10月1日前调出的,按照财政部规定打回调出地。
2、会计从业人员需完成以往年限各年继续教育,才可办理调转业务。
3.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6892813
财政厅会计处业务咨询电话0851-6892931
贵州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