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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1-10-10 11: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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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2011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桂财会[2011]66号),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桂财会〔2005〕55号)所规定的条件。

  部分科目免试规定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毕业证签发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在报名时(2011年10月10日前)未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必须同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和《广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科目免试的规定,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特别注意如下规定:

  1.“毕业之日起2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是指考生在2009年10月11日起至2011年10月10日期间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属于免试范围,不在此期间毕业的考生不符合本次考试免试的规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前往当地财政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办视为主动放弃办证资格。

  2.符合2009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并报名参加2009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双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合格证的考生,在报考本次考试时,如双科成绩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考生可只选择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本次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在2009年度双科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尽快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作废。

  3.2005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取得初(中)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的考生,2012年6月30日前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4.本次考试报名前(2011年10月10日)已经取得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电子打印证书)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报名时(2011年10月10日)尚未取得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电子打印证书)的考生应报考初级电算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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