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第3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13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许可项目内容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核发
二、申报材料: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一式2份,
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相关信息变更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含市内)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5、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表格下载)、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一)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一式3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点击下载,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6.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表格下载)、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书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补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表7),一式2份,并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7:会计从业人员离岗备案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表格下载)、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一式2份,经本人签名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说明:
1、上述事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上述表格等资料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表2-表7请登录“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下载中心-会计处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表格(表1~表7)”自行下载打印。
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第3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13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许可项目内容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核发
二、申报材料: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一式2份,
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相关信息变更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含市内)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5、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表格下载)、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一)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一式3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点击下载,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6.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表格下载)、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书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补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表7),一式2份,并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7:会计从业人员离岗备案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表格下载)、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一式2份,经本人签名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说明:
1、上述事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上述表格等资料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表2-表7请登录“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下载中心-会计处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表格(表1~表7)”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