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规定,现就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办理程序明确如下:一、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1、单位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到常州市财政局设立的窗口办理;2、单位在各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分别到各辖市、区财政局办理;3、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办理单位 | 办 理 地 点 | 联系电话 |
常州市财政局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晋陵中路593号)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珠江路168号) | 86800339 |
金坛市财政局 | 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2楼 | 82328722 |
溧阳市财政局 | 溧阳市溧城镇燕苑路18号1楼 | 87229214 |
武进区财政局 | 武进区鑫都大厦(延政中路与花园路交界处)一楼财政大厅 | 89858071 |
天宁区财政局 | 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B座20楼2011室 | 86656665 |
钟楼区财政局 | 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88号6楼615室 | 88890615 |
新北区财政局 | 新北区衡山路8号2楼会计中心12号窗口 | 85127327 |
戚墅堰区财政局 | 戚墅堰东方东路168号6楼6005室 | 89863222 |
二、办理相关事项所需资料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对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采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表1)(点击下载),一式2份。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提供户口簿。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会计从业证书申领: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点击下载),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四)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相关信息变更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含市内)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5、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1、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点击下载),一式3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点击下载)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6)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表7)(点击下载),一式2份,并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八)会计从业人员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签名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承诺办理时间:
申领、注册、调转、信息变更承办时间为5个工作日;补证、离岗备案承办时间为3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请登录“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下载中心-会计处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表格(表1~表7)”自行下载打印。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规定,现就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办理程序明确如下:一、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1、单位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到常州市财政局设立的窗口办理;2、单位在各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分别到各辖市、区财政局办理;3、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办理单位 | 办 理 地 点 | 联系电话 |
常州市财政局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晋陵中路593号)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珠江路168号) | 86800339 |
金坛市财政局 | 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2楼 | 82328722 |
溧阳市财政局 | 溧阳市溧城镇燕苑路18号1楼 | 87229214 |
武进区财政局 | 武进区鑫都大厦(延政中路与花园路交界处)一楼财政大厅 | 89858071 |
天宁区财政局 | 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B座20楼2011室 | 86656665 |
钟楼区财政局 | 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88号6楼615室 | 88890615 |
新北区财政局 | 新北区衡山路8号2楼会计中心12号窗口 | 85127327 |
戚墅堰区财政局 | 戚墅堰东方东路168号6楼6005室 | 89863222 |
二、办理相关事项所需资料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对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采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表1)(点击下载),一式2份。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提供户口簿。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会计从业证书申领: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点击下载),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四)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相关信息变更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含市内)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5、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1、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点击下载),一式3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点击下载)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调入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须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6)调入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表7)(点击下载),一式2份,并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八)会计从业人员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签名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承诺办理时间:
申领、注册、调转、信息变更承办时间为5个工作日;补证、离岗备案承办时间为3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请登录“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下载中心-会计处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表格(表1~表7)”自行下载打印。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