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全面升级的通知
一、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全面升级结束,根据省厅安排,我市将于2011年11月29日起正式受理省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省外已调出,已超期未落入的请携带调出资料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太平路129号市财政局南楼313室)办理调入。
二、凡从我市办理调出人员,无论是到省外调出或者是省内调出,均需完成2011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地点(市会计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53-6259465)。
三、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我省即将开始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请大家及时留意龙江会计网。应当参加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档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我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形式定为:在2012年12月31日前,会计人员可自行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官方网站(龙江会计网),参加黑龙江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补全,然后由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定期将采集到的信息导入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各会计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会计从业人员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网上填报过程中如有虚报、谎报信息的,由所属辖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四、开通会计人员网上查询系统。相关人员和机构可以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官方网站(龙江会计网),输入身份证号、姓名、IC卡号,即可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当前基本情况。
五、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我省今后将统一使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我省2012年起考试通过的人员,将自动采用身份证号做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原14位档案号码,在《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改称“管理号”,打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IC卡号/IC card”位置。
牡丹江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全面升级的通知
一、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全面升级结束,根据省厅安排,我市将于2011年11月29日起正式受理省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省外已调出,已超期未落入的请携带调出资料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太平路129号市财政局南楼313室)办理调入。
二、凡从我市办理调出人员,无论是到省外调出或者是省内调出,均需完成2011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地点(市会计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53-6259465)。
三、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我省即将开始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请大家及时留意龙江会计网。应当参加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档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我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形式定为:在2012年12月31日前,会计人员可自行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官方网站(龙江会计网),参加黑龙江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补全,然后由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定期将采集到的信息导入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各会计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会计从业人员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网上填报过程中如有虚报、谎报信息的,由所属辖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四、开通会计人员网上查询系统。相关人员和机构可以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官方网站(龙江会计网),输入身份证号、姓名、IC卡号,即可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当前基本情况。
五、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我省今后将统一使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我省2012年起考试通过的人员,将自动采用身份证号做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原14位档案号码,在《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改称“管理号”,打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IC卡号/IC card”位置。
牡丹江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