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
管理工作的通知
咸财会计[2011]2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为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将考核过程和考核成果落到实处,根据省厅《关于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牌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11〕35号)规定,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牌匾统一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牌匾的管理
(一)证书印制与颁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样式,集中印制。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县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今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总结及合格单位等次名单上报市财政局,然后集中申领证书。县区在本次考核中有优秀的单位,先按照合格等次认定,再向市财政局申请优秀等次考核,由市财政局组织考核验收后,进行认定。市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由市财政局认定,各县市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考核等次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认定,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规定,在加盖公章后进行颁发。
(二)证书编码。
全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实行统一编码规则。证书编码共11位,从左至右依次为,第一、二位为咸阳市编码(咸阳市04),第三、四位为市、县区编码(其中00为市本级,01至13分别为各县区编码),第五位为单位组织类型编码,第六至十一位为自然编码(按顺序编排)。
依图例示:
0 4 0 0 1 0 0 0 0 0 1
↓ ↓ ↓ ↓
咸阳市 市本级 某行政单位 自然编码
1、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编码为:
(1)市本级00
(2)秦都区01
(3)渭城区02
(4)兴平市03
(5)礼泉县04
(6)泾阳县05
(7)三原县06
(8)彬 县07
(9)乾 县08
(10)淳化县09
(11)武功县10
(12)永寿县11
(13)长武县12
(14)旬邑县13
(13)其 他14
2、单位组织类型编码:
(1)行政单位1
(2)事业单位2
(3)上市公司3
(4)国有公司(企业)4
(5)非国有公司(企业)5
(6)农村经济组织6
(7)民间非营利组织7
(8)其他组织8
(三)牌匾印制与颁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牌匾,由省财政厅统一样式,指定供应商印制。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辖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进行采购。考核认定部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颁发。
(四)证书、牌匾应载明的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应当载明:授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总会计师(分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姓名、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考核等次、考核认定部门、主管财政部门、发证日期、证书编码、复查时间和结论等内容。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牌匾,应当载明:考核等次、授予部门、授予日期等内容。
二、加强后续管理,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一)做好证书、牌匾编码管理。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在全市统一编码规则框架下,制定本县市区具体编码规则,并将颁发的合格单位名单及编码上报市财政局存档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证书编码的唯一性。
(二)建立证书、牌匾档案。各县市区财政部局要以证
书、牌匾为载体,严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
牌匾管理,逐步建立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档案。
(三)加强后续管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做好合格单位等次的颁发、登记、备案、复查等相关工作。按照考核认定与复核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定期复核制度,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成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咸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
管理工作的通知
咸财会计[2011]2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为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将考核过程和考核成果落到实处,根据省厅《关于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牌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11〕35号)规定,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牌匾统一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牌匾的管理
(一)证书印制与颁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样式,集中印制。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县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今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总结及合格单位等次名单上报市财政局,然后集中申领证书。县区在本次考核中有优秀的单位,先按照合格等次认定,再向市财政局申请优秀等次考核,由市财政局组织考核验收后,进行认定。市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由市财政局认定,各县市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考核等次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认定,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规定,在加盖公章后进行颁发。
(二)证书编码。
全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实行统一编码规则。证书编码共11位,从左至右依次为,第一、二位为咸阳市编码(咸阳市04),第三、四位为市、县区编码(其中00为市本级,01至13分别为各县区编码),第五位为单位组织类型编码,第六至十一位为自然编码(按顺序编排)。
依图例示:
0 4 0 0 1 0 0 0 0 0 1
↓ ↓ ↓ ↓
咸阳市 市本级 某行政单位 自然编码
1、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编码为:
(1)市本级00
(2)秦都区01
(3)渭城区02
(4)兴平市03
(5)礼泉县04
(6)泾阳县05
(7)三原县06
(8)彬 县07
(9)乾 县08
(10)淳化县09
(11)武功县10
(12)永寿县11
(13)长武县12
(14)旬邑县13
(13)其 他14
2、单位组织类型编码:
(1)行政单位1
(2)事业单位2
(3)上市公司3
(4)国有公司(企业)4
(5)非国有公司(企业)5
(6)农村经济组织6
(7)民间非营利组织7
(8)其他组织8
(三)牌匾印制与颁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牌匾,由省财政厅统一样式,指定供应商印制。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辖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进行采购。考核认定部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颁发。
(四)证书、牌匾应载明的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应当载明:授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总会计师(分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姓名、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考核等次、考核认定部门、主管财政部门、发证日期、证书编码、复查时间和结论等内容。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牌匾,应当载明:考核等次、授予部门、授予日期等内容。
二、加强后续管理,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一)做好证书、牌匾编码管理。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在全市统一编码规则框架下,制定本县市区具体编码规则,并将颁发的合格单位名单及编码上报市财政局存档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证书编码的唯一性。
(二)建立证书、牌匾档案。各县市区财政部局要以证
书、牌匾为载体,严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次证书、
牌匾管理,逐步建立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档案。
(三)加强后续管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做好合格单位等次的颁发、登记、备案、复查等相关工作。按照考核认定与复核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定期复核制度,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成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