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2年第一季度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注册:2012年1月5日18时起至1月11日24时止,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后,即可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限截止至考试日当天。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报名点现场报名,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点在现场报名期间内的对外办公时间为8:30-16:30,中午及周六、周日正常办公。考试时间:2012年2月3日至2012年3月30日。考试成绩合格者,请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携相关证件到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于大连市2012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财会〔2011〕1199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第26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9]953号)规定,现将2012年第一季度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符合《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大财会[2011]530号)有关规定。户籍在连人员,须提供由大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原件;非大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2)在大连市工作的外来人员,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原件;(3)无工作单位的大连市院校毕业生,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在现场报名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原件。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户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2011年7月1日前已通过我市会计从业资格单科考试,且不满足属地化管理原则的考生,其合格成绩保留至2012年3月31日。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包括网上注册、信息审核、考试交费、准考证打印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2012年1月5日18时起至1月11日24时止,考生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等待个人信息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高:200像素,宽:150像素),蓝底(其他颜色底无效),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小于30K)。
2、信息审核。信息上传后,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个人选择的考试时间。考生根据提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时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考试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信息审核时,系统是按照考生上传信息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名。
3、考试交费。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费:(1)网上缴费:请点击“网上交费”链接,通过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支付考务费;(2)现场交费: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考生可到各报名点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已选择的考试时间。需收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2012年3月30日前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大厅领取。
交费成功后,一概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后,即可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限截止至考试日当天。
(二)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报名点现场报名。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注册、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现场交费,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点
|
联系电话
|
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城街1号,17、29、407、525路石葵路站)
|
0411-82472808
|
金州新区财政局
|
0411-87922943
|
保税区财政局
|
0411-87322052
|
旅顺口区财政局
|
0411-86628367
|
普兰店市财政局
|
0411-83123840
|
瓦房店市财政局
|
0411-85613071
|
庄河市财政局
|
0411-89844787
|
长海县财政局
|
0411-89883602
|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财政局
|
0411-85287696
|
花园口经济区财政局
|
0411-89128666
|
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点在现场报名期间内的对外办公时间为8:30-16:30,中午及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2012年2月3日至2012年3月30日,考生可根据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自主上网选择。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
四、收费标准
根据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大价发[2011]129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0元。
五、考试政策
(一)考生类别
1、一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10年1月5日—2012年1月11日),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2、二类考生:取得珠算五级以上证书(2012年1月11日前的计算机打印证书)或大连市会计电算化证书的,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3、三类考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二)关于保留及格科目成绩的说明
根据“关于保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格科目成绩的通知”(大财会【2010】212号)相关规定,已参加2011年第二季度至2011年第四季度二类或三类考试并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输入个人信息后系统将自动提示补考科目和考试时间安排,考生可根据考试时间安排自主选择考试时间。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次报名考试起至第四次报名考试止,通过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才能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二年,超过二年不予办理。
(四)所有报考人员因对报考条件理解有误或故意隐瞒报考条件的,其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已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需改变考试类别,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报考期间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点修改。
六、考试内容、题型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下载。
(二)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
2、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分录、综合;
3、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会计软件实务操作。实务操作考试为用友财务软件U852版操作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系统管理、总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资、固定资产、应收应付账款。
(三)考试方式:三科均为无纸化考试。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考试成绩合格者,请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携相关证件到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411-39704666。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 班次介绍 | 购买 |
精品通关班 |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
购买 >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
|
移动班 |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
购买 >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