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紧张的准备中,小编整理了各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1.《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选)
3.另外,《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福建省加了"银行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单选)
2.对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允许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但必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但必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继续教育、评优表彰奖惩等
1.从业前提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判断)另外,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年)。(任职条件:或者的关系)
2.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发。此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而且必须参加并通过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即"凡进必考".
3.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规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1.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会计人员对造假或违规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其他相关人员不仅要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同样也应当对法律负责。如果会计人员主动或参与违法会计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一起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既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法定职责,也是法定权利。
3.《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2012年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紧张的准备中,小编整理了各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1.《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选)
3.另外,《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福建省加了"银行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单选)
2.对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允许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但必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但必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继续教育、评优表彰奖惩等
1.从业前提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判断)另外,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年)。(任职条件:或者的关系)
2.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发。此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而且必须参加并通过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即"凡进必考".
3.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规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1.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会计人员对造假或违规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其他相关人员不仅要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同样也应当对法律负责。如果会计人员主动或参与违法会计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一起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既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法定职责,也是法定权利。
3.《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