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常见问题解答
一、会计从业资格类问题
1.问:2012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报名?
答: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1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个报名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具体请关注吴江市财政局网站公告。
2.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开始?
答:报名结束后,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具体报名情况安排考试计划,但均在12月15日前完成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请关注吴江市财政局网上公告。
3.问:201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否还有免试政策?
答:目前,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执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考试人员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4.问:哪些会计类专业享受免试政策?
答:免试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5.问:外省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江苏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网上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江苏省内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5)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问:我目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没有工作单位,是否也要进行信息采集?如何办理?
答: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2011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对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2011年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采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提供户口簿;(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7.问: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
答:需要参加。
8.问:如何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真伪?
答:目前,需要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真伪的,请与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核实。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类问题
1.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上报名的地区可自行从网上下载。
2.问:我的已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但尚未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能否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问:对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
答:(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4.问: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的实际会计工作时间计算,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计算为会计工作年限。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报名年度的12月31日。
5.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6.问: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7.问:想跨省报考会计资格考试,如何进行报名?
答:该考生须在办理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考试省份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8.问:如何处理违纪违规考生?
答:根据财政部、人保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保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12号令),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9.问: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有何规定?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
10.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1.问:遗失会计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答:(1)考生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2)考生须携带经本人签字的《证书补办申请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提供下载)和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当地市级考试管理部门(地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信息确认手续。(3)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确认信息并盖章后,将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上报省考试中心登记补办证书。
会计常见问题解答
一、会计从业资格类问题
1.问:2012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报名?
答: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1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个报名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具体请关注吴江市财政局网站公告。
2.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开始?
答:报名结束后,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具体报名情况安排考试计划,但均在12月15日前完成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请关注吴江市财政局网上公告。
3.问:201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否还有免试政策?
答:目前,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执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考试人员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4.问:哪些会计类专业享受免试政策?
答:免试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5.问:外省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江苏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网上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江苏省内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5)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问:我目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没有工作单位,是否也要进行信息采集?如何办理?
答: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2011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对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2011年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采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提供户口簿;(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7.问: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
答:需要参加。
8.问:如何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真伪?
答:目前,需要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真伪的,请与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核实。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类问题
1.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上报名的地区可自行从网上下载。
2.问:我的已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但尚未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能否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问:对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
答:(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4.问: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的实际会计工作时间计算,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计算为会计工作年限。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报名年度的12月31日。
5.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6.问: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7.问:想跨省报考会计资格考试,如何进行报名?
答:该考生须在办理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考试省份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8.问:如何处理违纪违规考生?
答:根据财政部、人保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保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12号令),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9.问: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有何规定?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
10.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1.问:遗失会计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答:(1)考生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2)考生须携带经本人签字的《证书补办申请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提供下载)和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当地市级考试管理部门(地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信息确认手续。(3)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确认信息并盖章后,将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上报省考试中心登记补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