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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un 12 15:58:48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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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调入、调出和遗失补办程序

  申领

  一、办理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等),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在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的考试后,可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不符合免试申请者必须具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方可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提交资料:

  1.申请表格,一式一份,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岗必填)

  2.身份证及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有关证书:按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珠算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填表: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岗必填)等有关表格;

  2.上报: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由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加具意见及盖章后(无工作单位的不用盖章)报单位所在地财政局;

  3.办证:财政局在收到资料后进行审查、复核、审批、发证、存档。

  四、其他事项:

  1.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 联系电话:83381225。

  3.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者,到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办理。

  调入、调出

  一、办理对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二.提交资料:

  (一)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办理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有: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2. 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二)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办理调转手续。

  1. 调入办理程序有:

  (1) 申请:持证人员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原发证机关转出的原始会 计档案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单位所在财政局办理调入;

  (2) 提交资料审核:经受理人员核实申请人所持证件有效后,由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岗必填)后,由所在单位核实﹑加具意见及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书、初级电算化证书(或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 审核发证:受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后核发证书,申请人于申请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到受理部门领取。

  2.调出办理程序有:

  (1) 申请: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填写;

  (2) 提交资料:持所填写的三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调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 取档案: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部门领取档案,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单位所在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三、办理时限:调出:5个工作日;调入:10个工作日。

  四、 联系电话:83381225

  五、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和“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操作执行是指到县一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遗失补办

  一、办理条件:

  持证人员如有遗失从业资格证书,应回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

  二、提交资料:

  (一) 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天报纸整版;

  (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2张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三、办理程序:

  (一)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由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核实后进行补发。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时限: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联系电话:0757-83381225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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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调入、调出和遗失补办程序

  申领

  一、办理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等),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在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的考试后,可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不符合免试申请者必须具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方可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提交资料:

  1.申请表格,一式一份,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岗必填)

  2.身份证及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有关证书:按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珠算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填表: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岗必填)等有关表格;

  2.上报: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由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加具意见及盖章后(无工作单位的不用盖章)报单位所在地财政局;

  3.办证:财政局在收到资料后进行审查、复核、审批、发证、存档。

  四、其他事项:

  1.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 联系电话:83381225。

  3.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者,到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办理。

  调入、调出

  一、办理对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二.提交资料:

  (一)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办理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有: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2. 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二)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办理调转手续。

  1. 调入办理程序有:

  (1) 申请:持证人员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原发证机关转出的原始会 计档案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单位所在财政局办理调入;

  (2) 提交资料审核:经受理人员核实申请人所持证件有效后,由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岗必填)后,由所在单位核实﹑加具意见及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书、初级电算化证书(或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 审核发证:受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后核发证书,申请人于申请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到受理部门领取。

  2.调出办理程序有:

  (1) 申请: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填写;

  (2) 提交资料:持所填写的三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调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 取档案: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部门领取档案,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单位所在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三、办理时限:调出:5个工作日;调入:10个工作日。

  四、 联系电话:83381225

  五、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和“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操作执行是指到县一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遗失补办

  一、办理条件:

  持证人员如有遗失从业资格证书,应回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

  二、提交资料:

  (一) 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天报纸整版;

  (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2张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三、办理程序:

  (一)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由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核实后进行补发。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时限: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联系电话:0757-833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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