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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Jun 12 15:58:48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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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已基本结束。由于信息接收渠道闭塞等原因,目前,仍有少量会计人员信息未能采集。为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利益,做好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省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宣城市行政区域内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信息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同步进行。

  三、信息采集内容及申请换证方式

  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部通过登录宣城会计网(http://www.xcacc.gov.cn)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在成功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省和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和换证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请携带以下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1、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请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和奖励信息等内容,在成功提交信息后等待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3、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由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可)。

  4、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证书档案管理的财政部门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6、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登陆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1、若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与信息系统不匹配,而无法登陆换证系统的申请人,请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携带相应资料到所属县市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2、在信息采集期间,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信息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七、继续教育问题

  对因种种原因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允许其参加此次信息采集和新版证书换发工作,但应客观、真实填写继续教育情况。

  八、联系电话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市财政局负责宣城市市直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县范围内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广大会计人员请关注各县市财政部门网上相关公告信息,各县市财政局咨询电话和换证地点如下:

  
办证地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0563-2719167
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0563-3023638
郎溪县财政局会计股
郎溪县财政局大楼
0563-7015965
广德县财政局会计股
广德县桃洲路财政大楼
0563-6816213
宁国市财政局会计科
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大楼
0563-4110027
泾县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
泾县财政局大楼
0563-5122572
旌德县财政局会计股
旌德县财政局大楼
0563-8602956
绩溪县财政局会计股
绩溪县财政局大楼
0563-815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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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已基本结束。由于信息接收渠道闭塞等原因,目前,仍有少量会计人员信息未能采集。为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利益,做好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省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宣城市行政区域内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信息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同步进行。

  三、信息采集内容及申请换证方式

  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部通过登录宣城会计网(http://www.xcacc.gov.cn)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在成功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省和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和换证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请携带以下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1、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请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和奖励信息等内容,在成功提交信息后等待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3、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由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可)。

  4、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证书档案管理的财政部门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6、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登陆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1、若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与信息系统不匹配,而无法登陆换证系统的申请人,请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携带相应资料到所属县市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2、在信息采集期间,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信息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七、继续教育问题

  对因种种原因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允许其参加此次信息采集和新版证书换发工作,但应客观、真实填写继续教育情况。

  八、联系电话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市财政局负责宣城市市直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县范围内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广大会计人员请关注各县市财政部门网上相关公告信息,各县市财政局咨询电话和换证地点如下:

  
办证地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0563-2719167
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0563-3023638
郎溪县财政局会计股
郎溪县财政局大楼
0563-7015965
广德县财政局会计股
广德县桃洲路财政大楼
0563-6816213
宁国市财政局会计科
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大楼
0563-4110027
泾县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
泾县财政局大楼
0563-5122572
旌德县财政局会计股
旌德县财政局大楼
0563-8602956
绩溪县财政局会计股
绩溪县财政局大楼
0563-815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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