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已基本结束。由于信息接收渠道闭塞等原因,目前,仍有少量会计人员信息未能采集。为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利益,做好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信息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同步进行。
三、信息采集内容及申请换证方式
信息采集及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部通过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 www.ahkj.gov.cn)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在成功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的财政部门办理。合肥市本级的持证人员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市政府裙楼8号口)进行审核确认。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省和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和换证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换发,请携带以下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1、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请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和奖励信息等内容,在成功提交信息后等待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3、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由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可)。
4、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证书档案管理的财政部门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6、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登陆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1、若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与信息系统不匹配,而无法登陆换证系统的申请人,请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携带相应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2、在信息采集期间,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信息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七、继续教育问题
对因种种原因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允许其参加此次信息采集和新版证书换发工作,但应客观、真实填写继续教育情况。
八、联系电话:
合肥市本级 0551-3538850 3538840 3532014
肥西县财政局 8841785 瑶海区财政局 4496695
肥东县财政局 7713747 包河区财政局 3357207
长丰县财政局 6686517 经开区财政局 3886185
庐阳区财政局 5699706 新站区财政局 5777175
蜀山区财政局 5132597 高新区财政局 5869512
巢湖市财政局 0565-2367083
庐江县财政局 0565-7388016
合肥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已基本结束。由于信息接收渠道闭塞等原因,目前,仍有少量会计人员信息未能采集。为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利益,做好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信息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同步进行。
三、信息采集内容及申请换证方式
信息采集及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部通过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 www.ahkj.gov.cn)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在成功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的财政部门办理。合肥市本级的持证人员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市政府裙楼8号口)进行审核确认。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省和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和换证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换发,请携带以下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1、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请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和奖励信息等内容,在成功提交信息后等待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3、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由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可)。
4、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证书档案管理的财政部门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6、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登陆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1、若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与信息系统不匹配,而无法登陆换证系统的申请人,请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携带相应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2、在信息采集期间,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信息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七、继续教育问题
对因种种原因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允许其参加此次信息采集和新版证书换发工作,但应客观、真实填写继续教育情况。
八、联系电话:
合肥市本级 0551-3538850 3538840 3532014
肥西县财政局 8841785 瑶海区财政局 4496695
肥东县财政局 7713747 包河区财政局 3357207
长丰县财政局 6686517 经开区财政局 3886185
庐阳区财政局 5699706 新站区财政局 5777175
蜀山区财政局 5132597 高新区财政局 5869512
巢湖市财政局 0565-2367083
庐江县财政局 0565-738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