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若干问题解答
1、问: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财会【2012】24号),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信息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的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时间?
答: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财会【2012】24号),《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时间2012年12月1日。
3、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答:《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只适用于福州市和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琅岐区等6城区以及闽侯、长乐、福清、平潭、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等7县(市)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在榕(六城区)省直、中央住闽等单位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按照《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
4、问:2012年12月1日以后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如何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根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2012年12月1日以后,凡参加福州市组织的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和符合单科报名条件的单科合格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合格人员),在福州市有工作单位的(不含省直单位,省直单位在省财政厅办理),到工作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申领;没有工作单位的,到身份证户口(或居住证、暂住证)地址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申领。外省(含厦门市)户口的福州高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申领。
5、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原市直单位持证人员如何办理证书的调转、注册、变更、补证?
答:2012年12月1日以后,福州市财政局会计办证窗口不再受理市直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手续,市直单位申请人按照单位地址,到相应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窗口办理。原市直单位持证人员待财政部通知换证时,再统一调转到相应的县(市)区财政部门。需要办理调出、注册、变更和补证的市直单位持证人员到原市级财政会计窗口办理。
6、问:福州市市级、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机构地址、电话?
答:福州市市级、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机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和电话如下:
福州市财政局 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0591-3825290
鼓楼区财政局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40号窗口 0591-87534548
台江区财政局 台江区广达路安平1号台江区政府4楼 0591-83269427
仓山区财政局 仓山区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七层 0591-83537728
晋安区财政局 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1号楼6层 0591-83640942
马尾区财政局 马尾区君竹路30号8楼 0591-83687226
琅岐区财政局 琅岐经济区通和路1号 0591-83908353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 0591-22060738
长乐市财政局 长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6号窗口 0591-22055083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福塘路财政局大楼二楼 0591-85258882
连江县财政局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0591-26167379
罗源县财政局 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2号窗口 0591-26859102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樟城镇西门新村财政局办公三楼 0591-24852948
闽清县财政局 闽清县梅城镇世纪大厦第10层 0591-22376207
福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若干问题解答
1、问: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财会【2012】24号),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信息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的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时间?
答: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财会【2012】24号),《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时间2012年12月1日。
3、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答:《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只适用于福州市和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琅岐区等6城区以及闽侯、长乐、福清、平潭、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等7县(市)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在榕(六城区)省直、中央住闽等单位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按照《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
4、问:2012年12月1日以后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如何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根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2012年12月1日以后,凡参加福州市组织的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和符合单科报名条件的单科合格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合格人员),在福州市有工作单位的(不含省直单位,省直单位在省财政厅办理),到工作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申领;没有工作单位的,到身份证户口(或居住证、暂住证)地址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申领。外省(含厦门市)户口的福州高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申领。
5、问:《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原市直单位持证人员如何办理证书的调转、注册、变更、补证?
答:2012年12月1日以后,福州市财政局会计办证窗口不再受理市直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手续,市直单位申请人按照单位地址,到相应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窗口办理。原市直单位持证人员待财政部通知换证时,再统一调转到相应的县(市)区财政部门。需要办理调出、注册、变更和补证的市直单位持证人员到原市级财政会计窗口办理。
6、问:福州市市级、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机构地址、电话?
答:福州市市级、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机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和电话如下:
福州市财政局 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0591-3825290
鼓楼区财政局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40号窗口 0591-87534548
台江区财政局 台江区广达路安平1号台江区政府4楼 0591-83269427
仓山区财政局 仓山区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七层 0591-83537728
晋安区财政局 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1号楼6层 0591-83640942
马尾区财政局 马尾区君竹路30号8楼 0591-83687226
琅岐区财政局 琅岐经济区通和路1号 0591-83908353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 0591-22060738
长乐市财政局 长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6号窗口 0591-22055083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福塘路财政局大楼二楼 0591-85258882
连江县财政局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0591-26167379
罗源县财政局 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2号窗口 0591-26859102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樟城镇西门新村财政局办公三楼 0591-24852948
闽清县财政局 闽清县梅城镇世纪大厦第10层 0591-22376207
福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