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及变更须知
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
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
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
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
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变更须知
凡是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标明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或专业资格、单位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请登陆“海南省财政厅”-“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或到办理地点领取。
2.办理时间:每月10日至14日,逢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3.办理地点: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东侧一楼16号财政厅窗口)
4.咨询电话:0898-66226711
特此通知。
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及变更须知
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
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
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
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
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变更须知
凡是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标明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或专业资格、单位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请登陆“海南省财政厅”-“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或到办理地点领取。
2.办理时间:每月10日至14日,逢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3.办理地点: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东侧一楼16号财政厅窗口)
4.咨询电话:0898-6622671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