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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3-01-10 14: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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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整理了财经法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收征管

  3.发票的基本内容(了解)

  (一)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样式和印制及管理规定均由国家税务总局订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防伪特征

  由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进行密码区防伪认证。

  (2)领购使用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②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c.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d.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e.未按本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f.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g.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

  h.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注意】出现上述情况接受处理或已经改正的可以使用。

  ④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⑤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

  (3)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①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②销售免税项目;

  ③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④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如果受赠人为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受赠者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⑦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⑧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零售单位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4)开具要求及时限

  ①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的金额一致;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红色印泥);

  ②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专用发票;不得开具仿造的专用发票、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不得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

  ③用中文开具专用发票。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5)开具方法

  ①“单价”、“金额”栏填写不含税单价、金额。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增值税合并定价方法,应换算。

  ②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③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填开专用发票。

  (6)开具时限的规定——不得提前或滞后

  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逃避缴纳税款罪)

  (7)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分局申请开具专用发票,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接受劳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方面的有关证明,填写代开申请单,由分局开票人员审核无误后到纳税申报窗口开具税收缴款书并交清税款后,再到代开窗口凭税收缴款书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专用发票需作废或红冲,其已缴相应税款不退还,但可在下次开票时抵减或在下月纳税申报时抵减当月税款。

  【例题。判断题】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

  『正确答案」√

  【例题。多选题】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B.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交购货方即可

  C.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D.用中文开具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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