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安徽会计从业 > 备考经验 > 正文

安徽2013《会计基础》第七章知识点:银行存款清查结果的处理

2013-01-21 16:0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整理了会计基础科目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七章 财产清查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2.银行存款清查结果的处理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三个环节:

  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相互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的相互逐笔核对,账实核对。

  【提示】在核对过程中,如出现企业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双方余额不一致,除企业或银行在记账时产生差错应立即更正外,主要是企业与银行各自的账簿记录中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概念: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取得凭证在传递时间上的差异,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并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由于尚未取得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类型:

  (1)银行已记作企业存款的增加,而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因而尚未记账的款项。如托收货款和银行支付给企业的存款利息等。(银收企未收)

  【举例】购货人汇款给企业,款项已经到账,银行已经做收账处理,但企业未拿到回单,未入账。

  (2)银行已记作企业存款的减少,而企业尚未收到付款的通知,因而尚未记账的款项。(银付企未付)

  【举例】银行代付企业电话费,企业尚未收到回单

  (3)企业已记作银行存款的增加,而银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企收银未收)

  【举例】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转账支票,已计入银行增加,但未持票据去办理委托收款,银行无法入账。

  (4)企业已记作银行存款的减少,而银行尚未支付入账的款项。(企付银未付)

  【举例】如企业开出转账支票,对方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的款项等。

  上述任何一种类型的未达账项存在,都会使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

  企业在与银行对账过程中,如发现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双方余额如果仍不相符,则需进一步查明原因,直至核对相符。

点击进入安徽会计从业《会计基础》学习指导专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ain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