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 )
2.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也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3.专业发票就是专用发票。( )
4.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15天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5.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6.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
7.对于尚未违反会计法律制度,但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在会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可以由职业团体通过自律性监管,根据情节轻重程度采取惩罚。( )
8.会计监督可分为社会监督、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单位内部监督。( )
9.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
10.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自我教育是相对于接受教育而言的,是一种通过自我学习,自身道德修养的行为活动,是内在教育。( )
11.专用发票,是指一些特别行业、部门、业务等专业性比较强的经营所适用的一种发票。( )
12.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1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总包或分包的,由总包人按全部营业额为依据缴纳营业税,分包人没有纳税义务。( )
14.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 )
15.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也就是纳税的客体。( )
16.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17.对违反《会计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18.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会计专业职务的水平能力。( )
19.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也属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
20.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紧接着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保管。(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 班次介绍 | 购买 |
精品通关班 |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
购买 >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
|
移动班 |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
购买 >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