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湖南会计从业 > 习题练习 > 正文

湖南2013从业无纸化考试《会计基础》预习试卷(2)判断题

2013-02-01 11:1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三、判断题

  1.企业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2.盈余公积转增企业资本时,保留的余额不应少于注册资本的20%.()

  3.企业只要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即可确认收入。()

  4.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

  5.长期借款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

  6.由于季节性经营或修理等原因而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停计提折旧。()

  7.以现金分配股利属于经济利益的流出,应该作为费用核算。()

  8.集中核算形式一般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基层单位较多且经济业务较复杂的企业或单位。()

  9.生产工人购买劳保用品的支出,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

  10.佛山某企业200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800万元,2008年收回已转销的坏账1万元,年末应收账款额为1 200万元。该企业按0.5%计提坏账,2008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0 000元。()

  11.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全部内容。()

  12.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全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13.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设置用于向财政税务等部门提供和供本单位管理需要的两套会计账簿。()

  14.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5.没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效益,不能作为资产确认。()

  16.费用和成本是同一个概念。()

  17.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活动范围及内容的不断扩大,会计的职能也在不断改变。()

  18.权益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它是所有者权益的简称。()

  19.企业列入工资表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款项,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20.所有的生产型企业,本期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都应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案讨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ain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