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从论坛整理了一些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祝愿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北京2013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判断练习题一
判断题
1.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 )
2.甲企业生产规模小、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也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其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定期定额征收。( )
3.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职责。( )
4.普通支票用于转账时,应在支票右上角加划两条平行线;未划线的,可用于支取现金。( )
5.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
6.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须补救措施。( )
7.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
8.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15天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9.“会计教育不仅要传授必需的技巧与知识,而且要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这是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
10.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属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
11.享受免税的纳税人免税期间内,无须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12.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13.为了方便结算,单位可以开具未填写收款人和金额的支票,由业务人员在采购付款时根据实际情况补记。( )
14.通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相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准确性。( )
15.原始凭证一般是由会计人员取得和填制的。(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 班次介绍 | 购买 |
精品通关班 |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
购买 >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
|
移动班 |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
购买 >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