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陕财办会〔2013〕2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制定下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办法》) 将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办法平稳过渡,财政部同时印发了《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办法》(附件1)和《通知》(附件2)(附件在“陕西会计”网下载)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全面执行财政部下发的《办法》和《通知》。
二、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三、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开始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证书有效期从颁发或换发之日开始计算,如2010年1月1日颁(换)发的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1月1日。持证人员可登录“陕西会计”网,查询本人证书的有效期,证书换发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50天内完成。
四、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14年7月1日前分批上报陕西省财政厅,经复审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14年7月1日前分批上报陕西省财政厅,经复审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5月20日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 班次介绍 | 购买 |
精品通关班 |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
购买 >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
|
移动班 |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
购买 >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