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广东会计从业 > 备考经验 > 正文

广东2013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二章知识点:支付结算概述

2013-06-28 16:3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从论坛整理了一些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祝愿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一)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狭义:无现金)

  主要功能: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二)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形式要件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分行支行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行为准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

  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4)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例如,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1 6 8 0 .3 2

  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

  或者: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 叁角贰分;

  例如,¥107 000.53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1 0 7 0 0 0 .5 3

  写成:人民币壹拾万 柒仟元零伍角叁分

  或者: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 伍角叁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重点)

点击进入广东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学习指导专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思思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