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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四章知识点:会计法律制度

2013-07-02 11:4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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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从论坛整理了一些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祝愿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广东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

  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两者在根本目的上一致

  (2)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在规范会计行为中,我们不可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会计行为不可能都有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

  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遵守,但不需要或不宜用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

  (3)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4)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5)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例题1·判断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时也一定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

  【答案】×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二)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一定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三)实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并无具体的表现形式,它依靠社会舆论、道德教育、传统习俗和道德评价来实现。

  (四)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

  【例题2·多选题】以下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会计职业道德依靠社会舆论、道德教育、传统习俗和道德评价来实现

  B.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上一样

  C.会计职业道德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D.会计职业道德不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

  【答案】BCD

  【例题3·单选题】会计法律制度调整的范围侧重于( )。

  A.会计人员的精神世界

  B.会计人员的意识形态

  C.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精神世界

  D.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

  【答案】D

  【例题4·判断题】会计法制的加强就意味着会计职业道德作用的削弱,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

  【答案】×

  【例题5·判断题】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样,都是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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