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日—12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3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
考务费: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保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报名对象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符合相应的外语要求。 |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 3个级别。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根据国家人保部、省人保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0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8日—12月5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0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电子照片→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进入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主页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或各市(区)人事局职称科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23-86896181。
(六)考试费用票据领取的方式和时间详见网站公告。
(七)考生于2010年3月中旬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二)考试用书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改,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三)本次考试教材征订采用网络征订和现场征订两种方式。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教材征订,凡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均需支付5元/本的邮政快递费用,考生报名费发票和教材发票将随同教材一并邮递;现场征订教材的考生需在教材征订截止日期前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教材领取时间见网站公告,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八、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日—12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3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
考务费: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保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报名对象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符合相应的外语要求。 |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 3个级别。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根据国家人保部、省人保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0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8日—12月5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0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电子照片→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进入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主页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或各市(区)人事局职称科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23-86896181。
(六)考试费用票据领取的方式和时间详见网站公告。
(七)考生于2010年3月中旬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二)考试用书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改,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三)本次考试教材征订采用网络征订和现场征订两种方式。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教材征订,凡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均需支付5元/本的邮政快递费用,考生报名费发票和教材发票将随同教材一并邮递;现场征订教材的考生需在教材征订截止日期前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教材领取时间见网站公告,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八、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