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从2009年11月23日到2010年2月5日
报名办法:凡在高新区报名的人员必须现场报名,不能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收费: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45元标准收取。
关于安排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09]6号
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3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先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二、报名时间:从2009年11月23日到2010年2月5日
三、报名办法:凡在高新区报名的人员必须现场报名,不能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
四、考试收费: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45元标准收取。
五、相关说明
1、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符合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52号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附件一)外,均应按照人事部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附件二),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考试。
2、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准考证发放:考试前10日内,考生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自行下载准考证。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时间为考后45天。
六、教材征订
1、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在2009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2、需要订购职称外语教材的务必于2009年11月30前将预订单报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
七、报名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602室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乘车路线(高新一号线、324路、261路、709路、411路、6路在省游泳馆下车即到;902路、526路在省游泳中心站下车(距都市之门约200米);916路、716路、313路、311路、902路、204路、322路、220路、五龙专线、922路、921路在北沈家桥站下车(距都市之门约200米);900路、225路在西万路站下车(距都市之门约500米))
八、联系电话:029-88325331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高新区分部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专业技术人员免试外语条件
摘自陕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发[2007]52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3、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5、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8、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古汉语考试;
9、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10、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11、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附件二: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摘自《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通知》
人发[1998]54号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从2009年11月23日到2010年2月5日
报名办法:凡在高新区报名的人员必须现场报名,不能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收费: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45元标准收取。
关于安排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09]6号
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3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先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二、报名时间:从2009年11月23日到2010年2月5日
三、报名办法:凡在高新区报名的人员必须现场报名,不能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
四、考试收费: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45元标准收取。
五、相关说明
1、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符合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52号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附件一)外,均应按照人事部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附件二),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考试。
2、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准考证发放:考试前10日内,考生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自行下载准考证。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时间为考后45天。
六、教材征订
1、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在2009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2、需要订购职称外语教材的务必于2009年11月30前将预订单报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
七、报名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602室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乘车路线(高新一号线、324路、261路、709路、411路、6路在省游泳馆下车即到;902路、526路在省游泳中心站下车(距都市之门约200米);916路、716路、313路、311路、902路、204路、322路、220路、五龙专线、922路、921路在北沈家桥站下车(距都市之门约200米);900路、225路在西万路站下车(距都市之门约500米))
八、联系电话:029-88325331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高新区分部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专业技术人员免试外语条件
摘自陕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发[2007]52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3、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5、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8、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古汉语考试;
9、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10、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11、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附件二: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摘自《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通知》
人发[1998]54号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