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报名方法:网上填报资料、网上缴费、网上订购教材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开始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缴费、网上订购教材)。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本次报名网上缴费采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大部分的网上银行卡,请考生参考:考生缴费指南
考生必读:关于2010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附件:
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3号)以及《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6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下同)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考试适用对象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各语种、专业均分为A、B、C 3个级别。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报名方法:网上填报资料、网上缴费、网上订购教材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开始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缴费、网上订购教材)。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本次报名网上缴费采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大部分的网上银行卡,请考生参考:考生缴费指南
考生必读:关于2010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附件:
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3号)以及《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6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下同)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考试适用对象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各语种、专业均分为A、B、C 3个级别。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