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通知
特别提醒: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认真核对本人考试报名序号所对应的领取通知书日期,务必按通知规定时间前来领取成绩通知书,以免影响您和他人顺利领取成绩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成绩通知书并已缴纳邮寄费用的考生,领取成绩通知书请注意以下事项:
1、自2010年8月1日起,考试成绩通知书将通过邮局邮寄给考生。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通知书邮寄情况,我中心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公布邮局提供的邮件查询编号,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邮件查询编号登录邮政网站(网址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展情况。如在接收成绩通知书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拨打电话23033012查询。
2、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和古汉语考试成绩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的《考试申报表》,已由人才考评中心统一打印并加盖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印章,随成绩通知书一并邮寄给考生,请注意查收。考生自行将《考试申报表》上单位意见、区县局人事部门意见章补齐后,存入本人技术档案。
二、网上报名时,未选择邮寄成绩通知书的考生,领取成绩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请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报名序号(8位数),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领取时间表》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领取考试成绩通知书。领取考试成绩通知书时请注意:
(1)考生本人领取成绩通知书,请出示准考证。
(2)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考生如知道本人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进行查询(固定电话、联通、小灵通用户),领取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报名序号并出示身份证。
(3)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4)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准考证由考评中心统一收回。
(5)领取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和古汉语考试成绩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现场领取成绩通知书时请携带《考试申报表》,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盖章。报名时没有打印《考试申报表》的考生可于2010年7月25日至8月10日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打印《考试申报表》。
3、逾期未领取成绩通知书的考生,请按以下规定的日期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成绩通知书,并办理《考试申报表》盖章手续:
(1)2010年9月至12月,在每月11日至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
(2)2011年1月至7月,在每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
(3)自2011年8月起,不再发放2010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古汉语考试成绩未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成绩通知书。
(4)2011年8月份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和古汉语考试成绩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考生,仍在每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补领成绩通知书。
4、为减少集中领取成绩通知书人员的排队等候时间,凡集体领取成绩通知书的单位或个人(一次领取10份以上),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30日,电话预约领取时间。预约电话:022-23112312(人工服务拨0)。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领取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