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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第三章知识点1:借款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9/18 14:33:01 字体:

第三章 贷款申请受理和贷前调查

  【知识点1】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

借款人资格
  公司信贷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借款人基本条件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借款人依法设立;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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