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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组织人事(政工、组织)处: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关于2011年度中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6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 举行。中、初级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 -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2011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1年5 月9日至20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后,即时在线下载打印《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连同身份证( 原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 、学历或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并报各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主管部门初审后,将报考材料汇总(报考初级资格的由各主管部门审查,只报送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不需报送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统一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 号三楼321 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考试机构)办理。
初审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5月23日至27日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新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老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和2010年度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196 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及考试时,务必仔细阅读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报名或考试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信息错误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青岛市审计局负责。考生可于5月9日至20日,到市审计局人事处办理征订手续(地址:山东路12 号甲帝威国际大厦1906 房间;联系电话:0532-83876270,联系人:官卫东)。
(三)考试准考证将于考试前一周内下发各主管部门(单位),考生到所在主管部门领取,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考生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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