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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二章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
知识点九、调节应付款项(P260)
企业应每月从各供应商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各明细账调节。如果企业已按以上要求予以调节。审计人员只要复核各月各对账单,确定调节是否准确即可。
1.调节供应商对账单时,常见的差异:
供应商已经入账并发出的货物,企业没有收到,也没有入账。审计人员应将这些在途货物单独列表反映,不得同那些已验收入库而为了低估负债未作记录的货物相混淆。
2.重分类(P261)
审查应付款项与其他应付款划分是否正确,有无将其他应付款计入应付款项。同时对其他应付款进行审查。
在财务报表中,应付款项应根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并与其他流动负债分别列示;付息债务不能列入应付款项,而应根据其业务分别列作企业债券或借款。
企业因付款后退货、重复付款、多付账款、预付货款、记账、过账错误等导致某些明细账户借方余额较大时,审计人员应编制重新分类的分录,将付款后退货、重复付款、多付账款、预付货款等原因导致的借方余额在财务报表中列为资产,而不应抵销其他账户的应付款项贷方余额,以担保资产形成的应付款项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反映,并对担保资产加注对照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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