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历史国企“零资产”转让 查账牵出贪赃者一串
几个心怀叵测的人趁国企改革之机,不择手段地从中干着中饱私囊的事。然而,尽管他们蓄谋已久且做得“天衣无缝”,却在分赃几百万元后不到两个月,就被擒住“脏手”。落网后的“老总”叶恒仁哀叹着自己的下场: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零资产”转让,20年国企瞬间改姓
2001年9月,原长江航务管理局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下称外技公司)酝酿企业改制,经资产评估,公司资产总额为810万元,负债813.7万元。2002年4月,外技公司以零资产转让给了公司总经理叶恒仁,企业自此“改姓”为私有的长远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负债813.7万元”的评估结果,却是叶恒仁勾结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李俐挖空心思用假账“做”出来的。
经深挖细查,检察机关不但一网打尽了贪污、私分巨额国有资产440余万元的叶恒仁、李俐以及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康汛、樊京力等一窝国企“硕鼠”,还一案牵一案地连续查获了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债权管理部原副经理喻丹,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受贿案;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干部南治明、熊明连贪污40万元案。目前,喻丹、李春清、赵亮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叶恒仁、李俐、康汛、樊京力等4人已被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治明、熊明连贪污一案法院已开庭审理。
一窝国企“蛀虫”私分公款400多万
经过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干警几年的艰难查证,终于揭开了外技公司原总经理叶恒仁与财务部经理李俐合谋,采取做假账、隐瞒收入以及加大债务等手段,非法占有巨额国有资产的惊人内幕。
2001年9月,外技公司酝酿企业改制,樊京力作为上级主管单位长航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改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之一,同意由叶恒仁个人买断企业。叶恒仁为了感谢樊京力,于2002年7月将1万元送给了她。
当月,对公司资产评估的结论为公司资产总额为810万元,负债813.7万元。那么,外技公司是怎么“负债累累”的呢?
1996年6月至2002年12月,叶、李二人将本公司108万余元的技术转让费和技术服务费列进“其他应付款”中,不列入收入;1999年10月至2002年3月,二人将外技公司与捷克佳幸有限公司联合经营出口服装等轻工产品的销售回款70余万元隐于账外;2002年3月,在外技公司改制过程中,二人将长江航道局付给该公司的10.6万元船舶改造费有意“混”进债务中;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叶恒仁又将某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技公司减免了的90余万元债务予以隐瞒,并将中国经济信托投资开发公司湖北证券部(下称中经开证券部)归还给外技公司的300万元欠款转至账外隐藏,转制评估时又虚提利息70余万元;……几经“倒腾”,叶恒仁、李俐二人便像变戏法般非法占有国有资产400余万元(实际获取298余万元)。2002年11月,叶恒仁、李俐将上述赃款私分。
办案人员还查明:1998年至2002年,叶恒仁、李俐与时任外技公司副总经理的樊京力、办公室主任康汛私分公款40万元。
细查账,牵出贪赃者一串
细心的侦查人员在审查李俐的账目时,发现了一个疑点:外技公司先后付给与其根本无任何经济、业务往来单位若干款项。经深查,逮住了时任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副经理的喻丹,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等贪赃者——
2000年6月至9月,喻丹在管理和处置本公司对外技公司欠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营业部550万元贷款逾期未归还的不良债权过程中,受叶恒仁的请托,给外技公司减免242万元,使该公司以308万元转让价格顺利结清自己的债务。叶恒仁为了感谢喻丹,2002年12月送给喻1万美金。
而外技公司在与中经开证券部350万元有价证券回购成交合同纠纷中胜诉后,为了使案件能顺利执行,2001年12月,叶恒仁送给办理此案的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各1万元。此案执行终结后,叶恒仁又分别送给李、赵2万元和1万元,以示“谢意”。
与此同时,反贪人员又“挖”出与他们二人同时收受巨额贿赂的工行两名法律工作者。
2000年初,工商银行洪山支行向武汉市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其诉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00万元债券回购纠纷案(执行标的为990余万元)的生效判决,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干部南治明、熊明连受单位指派协助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此案。2001年8月中旬,南治明、熊明连二人欲以“执行困难”为由骗洪山支行启动“律师风险代理”运作程序,以便以“律师风险金”名义从执行款中截留款项私分,并请办理此执行案件的李春清、赵亮帮忙,假以“律师费”名义“转款”以掩人耳目。就这样,南治明、熊明连从截留的执行款中拿出40万元用于炒股,拿出30万元交给李春清,由李春清与赵亮平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几位自始至终参与查办此案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当他们将从外技公司十多年的账本中“抠”出的一摞“问题账”摆在叶恒仁面前时,他哀叹道:“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啊!”他甚至欲通过检察官奉劝那些想借国企改制之机大捞一把的人们: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莫伸手,伸手必定被捉!
据了解,外技公司是依国家政策经营且一直盈利的一家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却让蓄谋已久的“老总”叶恒仁以负资产得以顺利“改姓”,原因之一,还少不了接受外技公司请求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的某会计事务所在客观上“帮了忙”——该所仅凭叶恒仁报来的虚假财会资料进行核审,由此对外技公司作出的“负资产”结论就不足为奇了。而叶恒仁没有其下属“财会专家”李俐默契配合着做假账、隐瞒收入、加大债务,其“零收购”这家国企并与人共同私分国有资产的大胆“设想”就难以完成。
国企改制目前已显现出一种必然趋势。对于主管部门、那些中介(会计)机构还有身临其中的改革者来说,或许能通过此案有所领悟。
“零资产”转让,20年国企瞬间改姓
2001年9月,原长江航务管理局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下称外技公司)酝酿企业改制,经资产评估,公司资产总额为810万元,负债813.7万元。2002年4月,外技公司以零资产转让给了公司总经理叶恒仁,企业自此“改姓”为私有的长远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负债813.7万元”的评估结果,却是叶恒仁勾结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李俐挖空心思用假账“做”出来的。
经深挖细查,检察机关不但一网打尽了贪污、私分巨额国有资产440余万元的叶恒仁、李俐以及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康汛、樊京力等一窝国企“硕鼠”,还一案牵一案地连续查获了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债权管理部原副经理喻丹,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受贿案;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干部南治明、熊明连贪污40万元案。目前,喻丹、李春清、赵亮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叶恒仁、李俐、康汛、樊京力等4人已被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治明、熊明连贪污一案法院已开庭审理。
一窝国企“蛀虫”私分公款400多万
经过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干警几年的艰难查证,终于揭开了外技公司原总经理叶恒仁与财务部经理李俐合谋,采取做假账、隐瞒收入以及加大债务等手段,非法占有巨额国有资产的惊人内幕。
2001年9月,外技公司酝酿企业改制,樊京力作为上级主管单位长航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改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之一,同意由叶恒仁个人买断企业。叶恒仁为了感谢樊京力,于2002年7月将1万元送给了她。
当月,对公司资产评估的结论为公司资产总额为810万元,负债813.7万元。那么,外技公司是怎么“负债累累”的呢?
1996年6月至2002年12月,叶、李二人将本公司108万余元的技术转让费和技术服务费列进“其他应付款”中,不列入收入;1999年10月至2002年3月,二人将外技公司与捷克佳幸有限公司联合经营出口服装等轻工产品的销售回款70余万元隐于账外;2002年3月,在外技公司改制过程中,二人将长江航道局付给该公司的10.6万元船舶改造费有意“混”进债务中;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叶恒仁又将某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技公司减免了的90余万元债务予以隐瞒,并将中国经济信托投资开发公司湖北证券部(下称中经开证券部)归还给外技公司的300万元欠款转至账外隐藏,转制评估时又虚提利息70余万元;……几经“倒腾”,叶恒仁、李俐二人便像变戏法般非法占有国有资产400余万元(实际获取298余万元)。2002年11月,叶恒仁、李俐将上述赃款私分。
办案人员还查明:1998年至2002年,叶恒仁、李俐与时任外技公司副总经理的樊京力、办公室主任康汛私分公款40万元。
细查账,牵出贪赃者一串
细心的侦查人员在审查李俐的账目时,发现了一个疑点:外技公司先后付给与其根本无任何经济、业务往来单位若干款项。经深查,逮住了时任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副经理的喻丹,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等贪赃者——
2000年6月至9月,喻丹在管理和处置本公司对外技公司欠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营业部550万元贷款逾期未归还的不良债权过程中,受叶恒仁的请托,给外技公司减免242万元,使该公司以308万元转让价格顺利结清自己的债务。叶恒仁为了感谢喻丹,2002年12月送给喻1万美金。
而外技公司在与中经开证券部350万元有价证券回购成交合同纠纷中胜诉后,为了使案件能顺利执行,2001年12月,叶恒仁送给办理此案的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各1万元。此案执行终结后,叶恒仁又分别送给李、赵2万元和1万元,以示“谢意”。
与此同时,反贪人员又“挖”出与他们二人同时收受巨额贿赂的工行两名法律工作者。
2000年初,工商银行洪山支行向武汉市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其诉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00万元债券回购纠纷案(执行标的为990余万元)的生效判决,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干部南治明、熊明连受单位指派协助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此案。2001年8月中旬,南治明、熊明连二人欲以“执行困难”为由骗洪山支行启动“律师风险代理”运作程序,以便以“律师风险金”名义从执行款中截留款项私分,并请办理此执行案件的李春清、赵亮帮忙,假以“律师费”名义“转款”以掩人耳目。就这样,南治明、熊明连从截留的执行款中拿出40万元用于炒股,拿出30万元交给李春清,由李春清与赵亮平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几位自始至终参与查办此案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当他们将从外技公司十多年的账本中“抠”出的一摞“问题账”摆在叶恒仁面前时,他哀叹道:“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啊!”他甚至欲通过检察官奉劝那些想借国企改制之机大捞一把的人们: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莫伸手,伸手必定被捉!
据了解,外技公司是依国家政策经营且一直盈利的一家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却让蓄谋已久的“老总”叶恒仁以负资产得以顺利“改姓”,原因之一,还少不了接受外技公司请求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的某会计事务所在客观上“帮了忙”——该所仅凭叶恒仁报来的虚假财会资料进行核审,由此对外技公司作出的“负资产”结论就不足为奇了。而叶恒仁没有其下属“财会专家”李俐默契配合着做假账、隐瞒收入、加大债务,其“零收购”这家国企并与人共同私分国有资产的大胆“设想”就难以完成。
国企改制目前已显现出一种必然趋势。对于主管部门、那些中介(会计)机构还有身临其中的改革者来说,或许能通过此案有所领悟。
上一篇: 中国职场:你是否合适做会计师?
下一篇: 国际:SEC起诉朗讯存在民事欺诈行为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