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月选举第三届注协理事会
6月25日,深圳注协以深注协秘字[2002]065号文向深圳注协所属的执业和非执业会员发布了《关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的通知》,对即将在7月举行的理事会选举进行了动员。本次换届选举本应该在2000年6月第二届理事会届满的之前选举,但是鉴于当时全国性的"三会"、"三师"合并工作正在进行中,经理事会审议并报财政局同意,换届选举延迟了2年多才进行。
按照该通知,将通过选举、指派、上届留任等方式产生17名新的理事,这些理事将包括:财政局委派5人,执业会员中产生11人(包括合伙人8人,非合伙人3人),非执业会员中产生1人。
第三届理事与第二届理事会构成不同的是:
(1) 政府委派理事增加了2个名额,其中一个给予财政局提名,理事会同意的新任秘书长。
(2)并增加了非执业会员理事名额1人
(3)增加的3个名额都将在执业会员理事中减少。
(4)二届理事会中参与的税务局、缺席的审计局不再委派理事,5名理事均由财政局委派。
(5)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会员理事不超过3人的新规定。
对于候选人的要求,该通知提出了:5年以上相关经验等条件。并且说明受到了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等情况者不得作为候选人。
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党组决定:二届理事会成员将通过二届理事会通过无记名表决方式产生的名单留任一半成员,也就是说将有8人留任,这些人将在理事会中累计担任6年的理事,按照规定,他们在第三届理事会期满后将不得再继续担任理事。空缺的9个名额将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由政府委派,也就是说不超过9个名额将由选举产生,最少则只有4个名额为选举产生。
根据深圳注协网站(www.cpasz.org)披露的信息,在第二届理事会中包括了政府委任理事2人,分别来自税务局和财政局,审计局理事名额空缺。会员理事14人,分别为古少鹏、朱祺珩、吕润波、刘继忠、刘昌汉、李勇、李秉心、谷杨、张广清、张云鹤、陈克林、罗本金、周钰林、黄尚礼。这些理事全部为合伙人CPA,按照规定,他们中最多可以留任8人(第二届的一半以及合伙人理事8人的规定)。
会员代表大会将包括了执业会员代表和非执业会员代表。执业会员代表按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人数的50%确定;非执业会员代表人数为100名。预计会员大会在7月底或8月初举行。
对这通知中的一些变化,有视野网友的评价这个选举方案的优点在于:
首先,考虑了各阶层的代表性,政府、合伙人、非合伙人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都有代表。
其次,理事候选人采用提名制,是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最后,本次选举如能成功,将为全国的行业改革,甚至为其他行业的改革,甚至远一点,为真正的选举树立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他也对这个选举办法的缺陷在于:
会员代表大会中,执业CPA只能按照50%计算的做法剥夺了部分选民的资格。如果CPA选民按50%折算,另外50%又怎能代表其他选民的意愿?又怎能保证这50%选民公正产生?如果有关部门怕选民人数多,但就全国而言,也许有点道理,但同一个城市,实在没有必要。如果没有对选民作出限制性规定,本方案可能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案。
因为政府委派,上届留任的原因,实际能够选举的理事名额不超过9人,甚至可能只有4人为选举产生,并造成本来只是2年任期的理事可能因为三师合并、上届留任的原因担当最多6年的理事。如此虽然是保证协会政策连续性,但吸引新人加入理事会的想法实现程度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对于这个选举方案,这位视野网友也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如候选人的代表性,基于理事应该是比较优秀的人才,在代表性上可以留一点空间,如合伙人代表在5-8名,非合伙人CPA3-4名,非执业会员1-3名等等。
按照该通知,将通过选举、指派、上届留任等方式产生17名新的理事,这些理事将包括:财政局委派5人,执业会员中产生11人(包括合伙人8人,非合伙人3人),非执业会员中产生1人。
第三届理事与第二届理事会构成不同的是:
(1) 政府委派理事增加了2个名额,其中一个给予财政局提名,理事会同意的新任秘书长。
(2)并增加了非执业会员理事名额1人
(3)增加的3个名额都将在执业会员理事中减少。
(4)二届理事会中参与的税务局、缺席的审计局不再委派理事,5名理事均由财政局委派。
(5)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会员理事不超过3人的新规定。
对于候选人的要求,该通知提出了:5年以上相关经验等条件。并且说明受到了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等情况者不得作为候选人。
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党组决定:二届理事会成员将通过二届理事会通过无记名表决方式产生的名单留任一半成员,也就是说将有8人留任,这些人将在理事会中累计担任6年的理事,按照规定,他们在第三届理事会期满后将不得再继续担任理事。空缺的9个名额将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由政府委派,也就是说不超过9个名额将由选举产生,最少则只有4个名额为选举产生。
根据深圳注协网站(www.cpasz.org)披露的信息,在第二届理事会中包括了政府委任理事2人,分别来自税务局和财政局,审计局理事名额空缺。会员理事14人,分别为古少鹏、朱祺珩、吕润波、刘继忠、刘昌汉、李勇、李秉心、谷杨、张广清、张云鹤、陈克林、罗本金、周钰林、黄尚礼。这些理事全部为合伙人CPA,按照规定,他们中最多可以留任8人(第二届的一半以及合伙人理事8人的规定)。
会员代表大会将包括了执业会员代表和非执业会员代表。执业会员代表按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人数的50%确定;非执业会员代表人数为100名。预计会员大会在7月底或8月初举行。
对这通知中的一些变化,有视野网友的评价这个选举方案的优点在于:
首先,考虑了各阶层的代表性,政府、合伙人、非合伙人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都有代表。
其次,理事候选人采用提名制,是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最后,本次选举如能成功,将为全国的行业改革,甚至为其他行业的改革,甚至远一点,为真正的选举树立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他也对这个选举办法的缺陷在于:
会员代表大会中,执业CPA只能按照50%计算的做法剥夺了部分选民的资格。如果CPA选民按50%折算,另外50%又怎能代表其他选民的意愿?又怎能保证这50%选民公正产生?如果有关部门怕选民人数多,但就全国而言,也许有点道理,但同一个城市,实在没有必要。如果没有对选民作出限制性规定,本方案可能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案。
因为政府委派,上届留任的原因,实际能够选举的理事名额不超过9人,甚至可能只有4人为选举产生,并造成本来只是2年任期的理事可能因为三师合并、上届留任的原因担当最多6年的理事。如此虽然是保证协会政策连续性,但吸引新人加入理事会的想法实现程度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对于这个选举方案,这位视野网友也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如候选人的代表性,基于理事应该是比较优秀的人才,在代表性上可以留一点空间,如合伙人代表在5-8名,非合伙人CPA3-4名,非执业会员1-3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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