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巫山审计创佳绩
近年来,巫山县审计局在局党组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探索审计新技术、新方法,并在重庆市审计系统率先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至今,巫山县审计局累计查出违规金额23280万元,上缴财政2080万元,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4件。该局连续七年被巫山县人大授予“执法模范单位”称号;从2002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审计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被国家三建委评为“移民资金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办案先进集体”。今年,该局局长吴昌文又被评为重庆市2003—2004年度“百佳行政执法人员”,受到市政府的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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