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效果显著
为了使经济责任审计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汪清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强化这项工作,在具体审计上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措施,经济责任审计效果显著。
一是在形式上积极探索任中审计。针对离任审计的局限性,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心由离任审计转向任中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年初制定全年审计项目计划时,选取了两个乡镇和六个科局报请县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将其列入本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截止到2004年10月末,除其中的一个乡镇因其近三年财会没有记账而转由县纪检委处理外,其他七个单位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部完成。通过开展任中审计,使部分单位财政收支、领导决策以及资产负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披露,将以往离任审计的事后监督转化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为组织部门任用和考核干部提供了较为客观的参考依据。
二是在审计内容上加强资产负债审计。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审查财政财务收支、结余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外,还着重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详细的审查核实,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摸清家底,建立各单位的资产审计档案,借此分清前后任的责任。
三是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审前会议与审后报告相结合。即在审计进点时,召开被审计单位中层干部会议,向参加会议人员说明审计的依据、内容、范围、审计举报和监督电话,审计结束时,就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及财务人员征求意见,对个别问题多、干群关系紧张的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就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问题,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以增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如今年对县内某单位法人的离任审计,审计组在审计结束时将该单位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及财务核算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审计结果报告在该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上作详细说明,化解了职工多年的疑虑,解决了审前该单位职工频繁到有关部门上访的问题。
四是坚持反映情况和处理移交相结合,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如实向组织部门反映;二是依据相关法规做出审计处理,对于无权处理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及时整理形成专题报告材料,如实向县委及政府有关领导反映。目前该局的离任审计报告除了上报县委组织部门外,还应县委及政府领导的要求分别报送给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干部的副书记、分管财务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审计报告在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的同时也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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