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按镇保办法办理领取、计发养老金的标准
缴费年限满15年的,养老金按本人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即407元;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相应增加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的养老金,计发的养老金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进到角,再见角进元;200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月养老金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即610元。
今年按城保办法退休(职)养老金计算公式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月养老金数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月养老金数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407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总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1992底以前工龄×15.3元(工龄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养老金
过渡性补贴养老金根据本人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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