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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蝉联14年税收冠军 内资企业感叹税赋重

2006-1-23 0:0 中国经济周刊 【 】【打印】【我要纠错

  广东省税收收入连续14年位居全国第一,在证明了其监管规范的同时,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家们感到了税负的沉重。

  2006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透露,2005年我国税收收入首次突破3万亿元,达到30866亿元,比上年增长20%.

  与此同时,经济大省广东省的统计数字也亮相,2005年,广东省国、地税两局共完成税收收入4202.61亿元,比上年增长17.2%,接近全国税收收入的1/7,连续14年居全国第一。其中,全省国税系统完成税收收入2851.27亿元,在全国连续11年保持首位;地税全年完成税费收入1892.5亿元,连续12年居全国之首。

  2005年,关于中国内地税负排名全球第二的数字曾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令人对税负产生“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复杂情绪。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广东作为全国的税甲之省会不会承担着过重的税收压力?广东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会不会感觉到税收的重压?

  税收增加原因:政府和企业说法不同

  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透露,2005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60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到38%.记者从统计资料中发现,从1992-2005年,广东民营经济缴纳的税收平均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增速居全国首位。

  创造这些闪耀数字的民营企业老板们,如何看待高GDP增速与高税收增速?

  《情况与反映》是广东省委政研室的一份主管刊物,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共同编写,写的是“咱民营企业家自己的故事”。

  在2005年9月20日刊印的第十三期中,一篇《政策环境日趋改善?企业税负仍然过重》的文章称:“(广东)大部分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当前企业的税负过重或偏重,认为过重的有54%,偏重的有27%……其中,有32%的企业经营者觉得税外负担加重了。”

  2005年12月中旬,《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天河区多家企业,一位企业财务负责人阮小姐表示:“每年快到年关的时候,我们的压力就特别大,税务部门有税收任务,如果没有完成就会加大稽查力度,所以我们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出错。”

  在记者随后深入采访的过程中,一位广州市国税系统人士表示:“如果真要说企业压力太重,也只能说是中国的税负太重,广东只是执行税法充分,制度管理越来越规范,偷逃税的少。”

  据了解,2005年12月6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全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这可以看作“年关稽查”一个加大力度完成全年任务的证明。

  近年来,伴随着广东全省信息化建设的完善与征管力度的加大,广东税收的实际征收率确实在全国处于较好的水平。

  当地的一位征管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按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的统计数据:全国欠税率为8.7%,广东省地税欠税率仅为3.2%,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广东地税欠税率进一步下降为2.9%,而2005年有望下降,可以说现在广东大企业明显的偷税行为已经极少了。

  关于企业感叹税负沉重的原因,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按税收任务的基数法计算方式来说,广东一开始就把‘基数’做得太大了,都是增加20%,别人是在几百万的基数上增加,而广东则以上千万为基数,一年一年累计下来,自然而然,对于税局和企业,双方的压力都会有所增大,这也是正常现象。”

  “地方优惠”:灰色规则下吃了哑巴亏?

  《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中了解到,让一些企业颇感压力大的另一个更深的原因是地方优惠政策的减少,使得广东省内企业面临艰难抉择。

  广州市地税局的征收人员告诉记者:“广东省给企业的条文上的优惠措施虽是一条没少,但却往往不敌其他省份的一些‘地方优惠’。因此,广东省的内外企业才渐渐感到税赋压力明显大于在其他地区投资设厂的同行。”

  “税法是全国性的,广东严格执行税法本来就是对法制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过多的优惠政策并不是一个成熟的政府该做的。”这是另一位征收人员向记者表明的观点。

  据了解,虽然广东在扶植高科技企业方面给予了民营企业以最大的优惠政策,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值达到去年总产值的70%,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作用还是相对有限的。

  但良好的用心,没有考虑到广东省的实情。广东省还是个大量民营企业普遍还处于劳动密集型阶段的省份,所以这个优惠政策作用有限。一位民营企业家对记者说:“广东的中小企业特点是数量多,规模小,资金少。虽然税收上有优惠,但主要是针对城镇待业人员再就业、福利企业、校办工厂的。至于高科技,我们中小企业是很难搞高科技的,这部分优惠我们也没有办法享受到。”

  从全国范围来看,虽然这两年某些地区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并被下令严禁废止,但由于地方以财政补贴形式进行税收返还的操作非常隐秘,难以监管,在很多地方还大量存在。

  一位深谙长三角和珠三角税收优惠情况的税务咨询顾问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在公开层面的税收政策上,广东和江浙、山东等地并没有太大差别,但公开政策背后各地却有种种不为外人知道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存在。比如在江浙很多地区,针对中小企业,地方政府往往用”先征后补贴“的优待,力图缓解民营企业的税收压力。”

  广州市地税局的征收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十年前,广东和国内其他省份一样,为了招商引资而向企业提供各种各样的地方性优惠,但随着这几年财政、税收和招商引资政策越来越规范,各种政府明令禁止的税收返还、‘两免六减半’等地方性优惠在广东的大城市已经基本绝迹。”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向记者表示:“税收优惠政策把政府带入一个两难境地:取消则担心影响到外来投资;不取消又明显地看到其消极作用逐渐凸现,并且受到民间舆论、财政收入和国内资本的普遍压力。”

  “两税合一”:广东内资企业等得好辛苦

  与全国的形势一样,在广东,无论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所得税优惠政策还是地方税,外资企业都拥有“超国民待遇”。结合广东省企业的实际情况,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法专家杨小强介绍说,内资与外资企业获得不同税率在广东已经产生很多法律和社会问题,比如,外资企业通过各种优惠税收政策达到最大限度的逃避税;内资会千方百计冒充外资,滥用优惠;限制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等等。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曾多次强调要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力度。但杨小强教授却认为形势并不乐观。他表示:“在各种名目的优惠政策下,经过几十甚至上百年税务‘培训’后的外资企业,税务技巧堪称精湛,除了转让定价外,还有选择公司组织形式、资本弱化、滥用税收协定等方法来逃避税,很多专家都看不懂。面对尚不完善的中国税务体制,外资企业的逃避税方法仅仅是小试牛刀罢了。”

  因此,杨小强教授认为:“广东省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在法律体系的完善,尤其是税法制度的完善、政府的透明度、政策环境稳定方面都应该走在全国的前面,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真正实现,还是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来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

  事实上,作为既得利益者,广东省的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两税合并”依然有抵制的情绪。显而易见,两税合并对于广东省的招商引资和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采访中,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到:“从全国范围来看,外资企业身后站着的是国家商务部和以招商引资为政绩的地方政府;内资企业的旁边则站着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两税究竟何时才能合并,要看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虽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已经列入了“十一五”规划,“两税合一”是大势所趋,但对广东内资企业而言,等待是一个沉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