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引入宏观调控 行政手段调控有效性分析
宏观调控手段一般说来可以分为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等几个类型。我们平常所熟悉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属于经济手段的范畴,土地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属于行政手段的范畴,环境保护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严格来将是属于行政手段的范畴。环境保护作为调控手段之一是综合考虑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和环境影响,顺应国际国内环境保护潮流而做出的全新举措。
6月5日上午——第35个世界环境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这是1996年以来,中国第二次发表关于环境保护的白皮书。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环境白皮书的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国务院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闸门之一(一个是土地,一个是环境),作为宏观调控各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
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图片:中国网)
在环境保护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把环境保护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必要性自不必多说,国家作出这样的决策,也标志着我国宏观调控的逐渐走向成熟,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控。
环境保护真正纳入调控手段范围是在2004年
2004年底,为了贯彻《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根据举报和现场检查,国家环保总局发现一些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评法》。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外界宣布,对严重违法开工的30个建设项目予以查处并曝光,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建设项目。被通报的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都是大型国企和重点工程。
环境保护纳入宏观调控是对环保税缺位的补充
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环境税制,环保税也没有出台。笔者认为,根据环保税的设计理念,此税种是对经济行为主体在发生经济行为时对外部环境造成破坏的一种成本追加,是国家环境保护资金的一种提前抽取。环境可以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来看待,如果没有对经济行为主体外部性影响的成本追加或者补偿,经济体的行为一定会造成对公共资源的滥用或者利用不够充分,造成无效率。具体到环境保护,环保税作为一种成本追加,可以限制对环境的滥用和破坏行为,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
然而我国环保税尚未健全,环境保护方面的经济手段难以发挥作用。笔者认为,环境保护引入宏观调控是对环保税缺位的一种补充,是调控经济体破坏环境行为的次优选择。环境保护手段作为行政调控手段,理念和环保税是近似的,通过对经济体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根据破坏程度不同,采取收费,关、停、并、转等措施调节经济体的行为,起到调控经济,保护环境的目的。
环境保护行政手段调控作用有限,不能代替环保税
行政手段调控,严格来讲,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调控理念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政府的本职是作好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公共事业的运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有序的经济环境。对于经济的调控,政府运用的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是很少被采用的。原因是行政手段调控经济通常是无效率的。
首先是政府的运行效率问题。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政府并不是理性的,同样是由人组成,存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和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政府运行是无效率的,对经济的调控也是无效率的。表现在实际当中就是行政手段的调控往往不能被地方政府执行彻底,也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和影响;政府处于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在政策的执行上往往对本地区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这就是以前我国环境部门在执法中遭遇尴尬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行政手段调控的无效率。经济手段调控能够利用经济一般规律,通过经济一些传导渠道,比如利率传导途径,货币政策传导途径,自动稳定器等发挥作用,调节经济行为,合理配置资源,一般对经济的效率不会造成大的影响。而行政手段往往会对经济的效率造成很大的影响。比如2004年的的环评项目,关闭了很多违规项目,高污染项目和过剩行业的重复建设项目,虽然保证了经济的稳定,调控了过热的投资,保护了环境,但对经济的影响也是大的,如造成了很多项目资金无法收回,投资者资金损失,银行产生大量坏账等,如果利用经济手段这些副面效应可以避免。
相比于经济手段的调控,行政手段的调控及时,政策见效快,可以针对重点调节,一步到位,也有很多方面的优势。但她毕竟不能代替经济手段的调节。
所以作为宏观调控的次优选择,环境保护作为行政手段应该配合经济手段一起调控,目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同时,运用经济手段把行政手段的调控副作用减到最小。
环境保护发挥的空间分析
行政手段调控在经济行为的决策环节发挥作用比较大。笔者认为,环境保护应该在投资项目的批准环节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制止一些不合政策的项目。对于经营中的经济体的破坏环境的行为,采取行政性收费的方式对其进行成本追加,迫使其改进技术,改变经营项目等。
另外在调控范围上,由于我国目前环境检测能力和执法能力的限制,可能的方案是针对国家重点调控的行业和产业领域进行调控;等待经验比较充分,机制比较健全的时候,扩展到其他的行业,笔者认为这样比较适合我国的实际。
在利用环境保护进行宏观调控时,注重政策实行的全程检测,确保政策得到很好的落实。把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绩效评估范畴,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保证这一调控手段作用得到真正发挥。
上一篇: 西方国家为何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
下一篇: 财政部公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