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及时下达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资金
为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日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为降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中央财政新增补贴资金,对受油价提高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司机等给予专项补贴。11月1日,中央财政已将补贴资金下达地方和有关部门。对种粮农民因油价调整的补贴,已于上半年以综合直补的方式发放到农民手中。
此外,对液化气价格提高影响低保家庭增加的生活费用,影响学生食堂增加的支出,由各地人民政府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资金将于近日专项下达。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减少资金拨补环节,简化资金运转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资金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